2016年买房贷款有新政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06.27 10:20:44   消息来源: 要理财 阅读数: 812 收藏数: 0 + 收藏 +赞(0)
2月2日,两部委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

2月2日,两部委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换句话说,非限购城市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以达到20%,在首套贷款没有结清的情况下,二套房门槛也随之降低至30%,而此前这一比例为40%。

目前,江苏、四川两省已经统一做出了落地安排,均按照当地房地产市场冷热不一的情况,进行了差别化实行,南京、苏州和成都都打折执行新政。而在青岛、福州、西安等地,也有部分银行已经按照新政执行。

在辽宁,建行辽宁分行、中行沈阳分行两家银行已正式实施该项新政,凡属于家庭首次购房的客户,均可在办理住房商业贷款时申请最低两成首付。

此外,在重庆、福建、西安等地,也有部分银行开始执行上述房贷新政,但更多的银行还在等待总行的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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