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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复质押,多家信托公司被“绑架”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08.06 23:39:18   消息来源: 要理财 阅读数: 457 收藏数: 0 + 收藏 +赞(0)
一则关于宜华集团董事长刘绍喜被中纪委控制的微博传闻,让这个由刘绍喜控制的宜化集团走到了风口浪尖,并导致其持有股份48.48%股份的宜华地产停牌至今。 公开资料显示,人称“...

一则关于宜华集团董事长刘绍喜被中纪委控制的微博传闻,让这个由刘绍喜控制的宜化集团走到了风口浪尖,并导致其持有股份48.48%股份的宜华地产停牌至今。

公开资料显示,人称“资本教父”的刘绍喜,公司旗下不仅持有宜华木业以及宜华地产的股权,而且还参股了骅威股份、东风股份等上市公司,在其资本运作中,信托公司成了他最大的资金提供方。2009年以来,品牌价值高达85.59亿元的“宜华系”,在借助股权“车轮式”质押的方式下,已经累计质押超过30次,其中,宜华木业股权质押13次,宜华地产12次,涉及的机构包括信托、券商等诸多机构。其中,公开的消息显示,仅以信托工具进行的所谓“车轮式”质押就涉及了近十家信托公司,包括中信信托、华能贵诚信托、华鑫信托、中诚信托、外贸信托、中江信托、大业信托以及方正东亚信托等。

尽管在公司公告中,宜华地产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但对于上述多家牵涉到宜华系“滚动式”股权质押的信托公司而言,目前尚待核实的传闻,或让潜在的兑付危机一触即发。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信托融资项目,归根结底是用股票等有价证券提供质押担保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则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

从清算资产的角度看,如果公司面临清算,其股权价值有待商榷,山西联盛集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同时,资产清算中,债权会优先股权受偿,所以股权质押在风控措施中,担保效力是有限的,尤其是部分上市公司在和一些风控不严的信托公司合作时,会出现上述多次重复质押股权的情况,这是非常危险的。

所以,博洋在这里提示各位投资人朋友,我们在甄选信托产品时不要迷恋“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有这类字样的风控措施,这不是绝对安全的担保措施,更多地我们还要关注项目标的的具体情况和上市公司实际的运转情况、基本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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