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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金融机构交叉持牌试点与监管体系重构齐头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07.08 11:28:35   消息来源: 要理财 阅读数: 319 收藏数: 0 + 收藏 +赞(0)
从经济发展客观规律来看,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和混业经营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三大因素。我们预计,不同金融子行业机构间的交叉持牌会是2016年的一大主旋律。实际上,业务层面的混业经营早已开始...

从经济发展客观规律来看,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和混业经营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三大因素。我们预计,不同金融子行业机构间的交叉持牌会是2016年的一大主旋律。实际上,业务层面的混业经营早已开始,通过牌照的获取,将正式打开中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之门。通过对英国和美国混业历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非常清晰的三大特点:

1、混业经营是供给侧改革在金融上的最终落脚点,英国和美国20世纪80年代的供给侧改革最终都导致了金融体系从分业到混业的变革。

2、金融机构交叉持牌、混业金控集团的建立领先于法律层面对金融混业的放开,英国和美国都是先有公司层面的交叉持牌和混业经营,然后才正式修改的法律打破分业经营限制、允许混业经营。其中,美国在出现混业经营案例和正式修改法律之间对混业经营的监管方式是“个案试点、逐个批准”,与我国“特批”惯例高度一致。

3、混业经营尤其是商业银行获取券商牌照的直接影响是直接融资市场整体被做大,而非银行和券商在既有的直接融资存量盘子里重新切割市场份额。同时,对商业银行而言,混业经营后非息收入占比显著提升,有效弥补了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对利息收入的冲击,也成为了商业银行全新的成长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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