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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信托投资机构在对生产企业以及金融性公司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08.06 23:38:07   消息来源: 要理财 阅读数: 595 收藏数: 0 + 收藏 +赞(0)
1、长期合作投资。投资者在投资时,不需事先与合作者商定投资回收的日期,而作为投资企业的长期合作者,只要投资的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投资合作关系就一直存在。 2、定期合作投...

1、长期合作投资。投资者在投资时,不需事先与合作者商定投资回收的日期,而作为投资企业的长期合作者,只要投资的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投资合作关系就一直存在。

2、定期合作投资。定期合作投资是投资者投资时事先商定投资期限,在合作投资期间,投资者按照投资比例分享经营收益、承担经营风险。

3、固定分红投资。投资者在投资时,事先商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固定的利润分成数额。

4、保息分红投资。保息分红投资是投资者在投资时,事先商定由合资企业在投资期间、按照信托投资公司所投资金额定期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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