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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标与债权转让的区别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08.06 23:38:44   消息来源: 要理财 阅读数: 544 收藏数: 0 + 收藏 +赞(0)
净值标和债权转让,都是基于投资人的已投资金额产生的,最原始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资金流动性。类似微贷、全民贷这种,大多以1-3个月标为主的网贷网站,流动性比较强,净值标和债权转让的意义就不那么大;...

净值标和债权转让,都是基于投资人的已投资金额产生的,最原始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资金流动性。类似微贷、全民贷这种,大多以1-3个月标为主的网贷网站,流动性比较强,净值标和债权转让的意义就不那么大;而对于类似人人聚财、汇通易贷等这类以4-12个月长标为主的网站,这两种服务的开发就显的很有必要。但是,由于操作和权利流动的不同,这两种服务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

 

债权转让,很简单,目前一起好的债权转让操作就比较规范,例如我原本投资了1万元12个月的标,收了4次利息以后,突然有急需用钱的事,就将余下的本息权利挂牌转让,让出债权的人获得本金及4个月的利息,受让债权的人出了本金获得余下8个月利息的权利,网站获得部分手续费。这是真正解决了某些投资人突然有急需用款事项的方法。债权转让是基本不可能产生黄牛的,因为网站设置的债权转让规则,没有息差,而债权转让出去以后,投资人手中债权就没有了,无债权可以再转让,自然不可能产生杠杆。

 

净值标最初设立的目的其实应该是和债权转让一样,但是在聪明的投资人手中,它演变为一种扩大投资资金和收益的杠杆工具,于是产生了黄牛。使用净值标的人,多数是这样操作的,投10000元年息20%以上的普通标,然后按照网站的规则(以净值系数0.7为例),借款7000元(年息一般为12%-16%),然后用借来的钱立刻再投年息20%以上的普通标,获得新的净值额,之后依次类推,不断循环。净值标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后果,主要在于,以原有债权设立净值借款后,虽然增加了负债,但原有的债权依然存在,没有被转让,当以得到的负债再次投资后,又有了新的债权,总之,债权依然在投资人手里,这是净值标得以成为杠杆的基础。

一方面是普通投资者对净值标将信将疑,另一方面是净值标发布者套利和P2P平台的默许和支持,在各大P2P平台涌现大量净值标之际,净值标的地位显得有些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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