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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鞍成(600669)  现价: 2.19  涨幅: 0.00%  涨跌: 0.00元
成交:0万元 今开: 0.00元 最低: 0.00元 振幅: 0.00% 跌停价: -1元
市净率:-0.40 总市值: 5.08亿 成交量: 0手 昨收: 2.19元 最高: 0.00元
换手率: 0.00% 涨停价: -1元 市盈率: -1.10 流通市值: 3.26亿  
 

*ST鞍 成:股票暂停上市公告

公告时间:2013-03-14 15:25:26
证券代码:600669 证券简称:*ST鞍成 编号:临2004-018号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
任。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3月19日披露
的2003年年度报告显示,本公司已经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2004年3月26日公司收
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公司法》、《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
办法(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本公司作出了《关
于对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上证上字[2004]
27号)的文件。根据该决定,本公司股票(股票种类:A股;股票代码:600669;股
票简称:* ST鞍成)自2004年3月30日起暂停上市。
公司前三年业绩情况一览表
项 目 2003年12月31日 2002年12月31日 2001年12月31日
总资产 508,326,243.84 731,489,685.81 878,911,725.7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404,352,521.79 26,603,762.49 219,268,540.16
每股净资产 -1.74 0.11 0.9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22 -0.03 0.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0,767.95 -247,403.00 -117,988,244.71
每股收益 -1.79 -0.83 -0.43
净资产收益率 - -724.20 -45.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695.31 -39.37
主营业务收入 1,078,341.61 25,430,356.46 48,449,362.83
利润总额 -434,886,468.94 -192,872,334.18 -102,634,566.59
净利润 -416,626,716.66 -192,664,777.67 -98,735,22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83,065,412.82 -184,979,154.57 -91,404,417.53
自2002年由于受国内化纤产品竞争激烈,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部分产品成本
高于销售价格,公司主营业务出现断续性经营,直至2003年公司主营业务全部停产
。为扭转公司被动局面,2002年12月3日公司将主营化纤生产的厂房及设备全部租
赁给山东菏泽龙燕化纤制造有限公司使用,租期为三年。
同时,自2002年起公司与债权人多次协商债务重组问题,并积极寻求合作伙伴
,均因公司的债务过大(虽工商银行已核销公司部分债务,但剩余债务仍很大),使
公司的资产重组无法进行。
公司已连续三年出现亏损,根据目前现状,靠公司自身的能力已难以扭亏为盈
,唯有资产重组才能使公司走出困境。本着对广大投资者和债权人负责的态度,公
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已达成共识,本公司管理层将积极寻找诚信、可靠且具有实力
的公司,在债权人的支持下进行债务重组、资产重组。
在公司股东、债权人大力支持和公司管理层的共同努力下,在能完成债务重
组的基础上,实现资产重组,争取实现本公司2004年中期和全年盈利,使本公司股
票恢复上市。
如果公司2004年上半年未能实现盈利,本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二节恢复上市的规定,在股
票暂停上市期间,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可以在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披
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
(1)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
(2)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为盈利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三节终止上市的规定,如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1)公司未能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其经审计的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
告或者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的;
(2)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但公司未能在披露
后五个交易日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
(3)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
(4)股票恢复上市申请被受理后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的;
(5)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了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但公司出现亏损
的;
(6)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的。
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本公司将继续依法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投资者
咨询电话为0412———8840881。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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