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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超华(002288)  现价: 0.87  涨幅: -5.43%  涨跌: -0.05元
成交:74万元 今开: 0.87元 最低: 0.87元 振幅: 0.00% 跌停价: 0.87元
市净率:1.06 总市值: 8.11亿 成交量: 8498手 昨收: 0.92元 最高: 0.87元
换手率: 0.11% 涨停价: 0.97元 市盈率: -1.50 流通市值: 7.00亿  
 

超华科技: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告时间:2024-04-30 02:47:35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
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华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1、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6 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超华科技公司应
收账款中应收安徽江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22,789.66 万元、天长市鹏扬铜业有限
公司 4,962.25 万元,合计 27,751.91 万元。2023 年 4 月 28、29 日超华科技公司
收到安徽江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22,789.66 万元、天长市鹏扬铜业有限公司4,962.25 万元,合计收款 27,751.91 万元,同日超华科技公司支付深圳市天越工程有限公司 27,751.91 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我们未能就上述往来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合理性以及可回收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8 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超华科技公司其他流动
资产中待处理财产损溢 32,051.72 万元,为超华科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存货盘亏,我们未能就上述存货盘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超华科技公司 2024 年 2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
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92024027 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健锋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92024028 号),因超华科技公司及梁健锋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 年 2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决定
对超华科技公司及梁健锋先生立案。截至本报告日立案调查尚未结束,我们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超华科技公司会计报表的影响。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超华科技公司 2023 年度发生净亏损
54,960.9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超华科技公司累计亏损 71,163.65 万
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总额 46,489.32 万元。财务报表附注六、31 所示的20,167.80 万元预计负债,附注十三、2 所示的或有事项,附注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示,公司在银行累计的逾期债务金额为 18,430.09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23.24%。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超华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亚太集团会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针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制定相关有效措施,尽快以法合理解决此问匙,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已知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并且面对公司目前的困难已积极作出规划,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1、针对《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的修订及实施,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进行相关事项的运作和管理,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降低风险。未来公司也将加强对客户前期调研分析工作,多方求教及验证,确认客户还款能力及还款时间,加强业务合理的商业理由和依据。
2、公司财务部将进一步完善资金收支相关制度,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流程,切实遵照制度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流程。其中重点关注往来事项,增加定期核对对账机制,降低资金风险,加强资金管理。
3、对安徽江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天长市鹏扬铜业有限公司应收款进行定期
催收,如必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如仍不能收回, 对其进行计提处理。
4、本公司将开展了多项措施改善财务状况、减轻流动资金压力以及降低重大仲裁案件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充分利用各经营主体的特性,全方位、多层次拓展融资项目,加大融资规模,缩短融资项目落地周期,全力增加公司现金流入,加大政府补贴申报力度、融资工作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扩大融资规模、加大融资力度增强现金流。
公司将积极措施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以上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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