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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净率:1.49 总市值: 61.60亿 成交量: 47464手 昨收: 8.63元 最高: 8.70元
换手率: 0.88% 涨停价: 9.49元 市盈率: 15.63 流通市值: 47.01亿  
 

东华科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科技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4-04-29 21:33:59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承义法字第 00099 号
致: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束晓俊、方娟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公司召开 2023 年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本次股东大会已按公告的要求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 18 人,代表股份 483,342,678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68.2649%,均为截止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481,340,373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67.98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002,305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2828%。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也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与中国化学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陕煤集团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提出,上述提案与会议通知一并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大会没有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关联股东对《关于与中国化学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陕煤集团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本律师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并当场宣布了表
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为: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李立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828660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4%;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下同)表决情况:同意 18125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790%。
表决结果:当选
2、选举郭贵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828660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125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790%。
表决结果:当选
3、选举袁学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828660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125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790%。
表决结果:当选
4、选举潘来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828660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125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790%。
表决结果:当选
5、选举张立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828660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125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790%。
表决结果:当选
6、选举张小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828660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125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790%。
表决结果:当选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郑洪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828660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12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790%。

表决结果:当选
2、选举郭社增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828660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12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790%。
表决结果:当选
3、选举陆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828660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12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790%。
表决结果:当选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汪毛平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4828660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表决结果:当选
2、选举王鑫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4828660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表决结果:当选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483,287,9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7%;
反对 54,1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五)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483,287,9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7%;
反对 54,1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六)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483,287,9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7%;
反对 54,1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483,287,9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7%;
反对 54,1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八)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83,285,9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3%;
反对 56,1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232,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14%;反对 56,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24%;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九)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483,285,9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3%;
反对 56,1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232,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14%;反对 56,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24%;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化学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9,652,0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3%;
反对 75,3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3%;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213,2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27%;反对 75,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1%;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公司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李立新等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陕煤集团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6,086,2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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