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股吧

MORE+
股票入门基础知识网 > 股票大全 > 东威科技股票 > 东威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sh688700) 返回上一页
东威科技(688700)  现价: 41.08  涨幅: 0.76%  涨跌: 0.31元
成交:8463万元 今开: 40.00元 最低: 40.00元 振幅: 4.73% 跌停价: 32.62元
市净率:5.38 总市值: 94.33亿 成交量: 2045116手 昨收: 40.77元 最高: 41.93元
换手率: 1.39% 涨停价: 48.92元 市盈率: 71.54 流通市值: 60.28亿  
 

东威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5-07 19:34:00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1 年 6月 15 日,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威科技”、“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威科技的保荐机构,对东威科技进行持
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6月 15 日至 2024年 12月 31 日。
2023 年度,国投证券对东威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 保荐机构已与东威科技签订承销及保荐
2 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的权利和义务。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 东威科技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
3 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岀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 本持续督导期内,东威科技或相关当事人
4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岀现 未岀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5 续督导工作。 访等方式,了解东威科技经营情况,对东
威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本持续督导期内,东威科技及其董事、监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遵守了相关法律、
6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岀的各项承诺。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
了其所做岀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 保荐机构督促东威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
7 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
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理制度。
8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 保荐机构对东威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东威科技的内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保荐机构对东威科技的信息披露制度的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东威科
9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 技的信息披露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
行。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
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东威科技的
10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本持续督导期内,东威科技或其控股股
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11 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岀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 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
交易所岀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东威科技及其控股股
12 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
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东威
13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 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告的情况。
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岀说明并限期改正,同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
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岀具的专业意 本持续督导期间,东威科技未发生相关情
14 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 况。
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岀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岀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日内进行
15 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 本持续督导期间,东威科技不存在需要专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 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
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
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情况。
三、重大风险事项
2023 年,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销售的各类产品均依赖于公司长期以来研发与积累的各项核心技术与研发成果。公司业已形成以垂直连续电镀技术等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并且有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该等核心技术是保证公司产品性能以及进一步研发新技术的基础,对公司经营和长期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技术或保密信息泄露、相关技术人员不慎泄密或者竞争对手采用非法手段获取本公司的核心技术等情形,进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密。若相关核心技术泄密并被竞争对手获知和模仿,将可能给公司市场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人才密集型特征,是一个涉及多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性行业,本行业企业需要大批机械、化工、电子、电气控制、工业设计、工程等多个学科的专家和人才。上述技术人员对于新产品设计研发、产品成本控制以及提供稳定优质的技术服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之间人才竞争也逐渐加剧,公司现有技术人才亦存在流失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技术人才的引进、激励和保护力度,则存在一定的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三)新客户开拓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属于定制化设备,具有单台设备价格高、使用周期长的特点。同一客户在采购公司产品后,如无产能扩建、设备技改或工艺更新的需求,短期内向公司进行重复大额采购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面临持续开拓新客户的风险。未来若公司无法在维护原有客户的基础上持续开拓新的客户,可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公司的主要竞争者均在中国大陆设厂,并引入国际先进的工艺方式与制造技术。其中水平连续式电镀工艺的代表企业为外资企业安美特(中国)化学有
限公司,技术来源于其集团的德国工厂;垂直升降式电镀工艺的代表企业为台资企业竞铭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港资企业东莞宇宙电路板设备有限公司和港资企业宝龙自动机械(深圳)有限公司,技术均来源于港台地区。目前各家竞争者

热门股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