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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草坪: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绍荣先生)

公告时间:2024-04-28 16:48:56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独立董事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刘绍荣,1978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
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丝宝集团战略研究经理,猫人集团市场总监,波士顿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董事经理,浩沙集团市场营销总监,Team Free 管理咨询高级合伙人、总经理;现任上海智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本人任职境内上市公司家数亦不超过三家,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绍荣 7 7 0 0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
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战
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全部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议 应参加会议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1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董事会表决情况
在会议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诚信负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进行客观地分
析与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我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
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事项出具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现场调研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 年度,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战略以及重大决策等事项
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
化及公司治理等情况。同时,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深度调研后,重点关注了公司在越南及墨西哥的海外战略布局的情况,问询了公
司在海外建厂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为公司的国际化运营提供了相应建议。

除此以外,本人还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着密切沟通。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会将完备的会议材料及时、准确地传递给本人,为本人的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日常工作的开展。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本人对相关事项的反馈意见,对相关建议认真听取并予以适当采纳,使本人更加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
(六)与审计机构和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在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听取了审计机构有关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
2023 年度,在出席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与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就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2023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预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算及其上一年度的实际执行详情进行了严谨细致的审查后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行的,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和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2023 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报告期内,为切实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结合自身的业务发展趋势和复杂的审计需求进行了审慎考量。经过全面的综合评估和审慎严谨的决策过程后,公司决定继续邀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审计的胜任能力进行现场陈述。在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充分交流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可以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公司的决策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对续聘其担任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原财务总监离职,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
过,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聘任姜世
毅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及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后认为: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姜世毅先生具备与岗位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3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面临的俄乌战争及海外通胀等外部因素错综复杂,特别是在此影响下的欧洲市场的需求恢复情况将充满不确定性,且预计持续时间将较长,该次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前所处的全球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相匹配,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事项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的角度出发的审慎决策。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致力于提升信息披露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公司生产经营信息,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公司认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全面推进了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提升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对相关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程序,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忠实勤勉,认真履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独立意见,不断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努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4 年的有效任期内,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持续提升在董事会中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充分展现独立性和专业性,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绍荣
2024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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