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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手率: 4.81% 涨停价: 1.74元 市盈率: 56.13 流通市值: 38.67亿  
 

海印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莹)

公告时间:2024-04-29 19:51:01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 莹
本人作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 11 次董事会会议,委托出席 1 次,通过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和各项材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
2023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事先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6 日,对第十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和《关于与控股股东海印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21 日,在第十届第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中发表
《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8 月 29 日,在第十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中发表《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2023 年 10 月 20 日,对第十届第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
《关于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勤勉履行职责,
本年度共组织召开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在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保持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及时掌握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参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新任财务总监薪酬进行审议并形成相关审议意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
1、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公正和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本人还通过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谈,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议案事前审核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事先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
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3、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公司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与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2 年度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事项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强调事项段的具体情况、审计程序与监管部门意见,并就该强调事项段提出审计建议和信息披露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进行现场工作、考察,本年度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为 11 个工作日,现场工作内容主要为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公司年报非标所涉事项情况、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光伏业务进展等。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独立董事:陈莹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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