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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300170)  现价: 6.63  涨幅: -0.60%  涨跌: -0.04元
成交:9473万元 今开: 6.68元 最低: 6.62元 振幅: 1.50% 跌停价: 5.34元
市净率:1.33 总市值: 65.30亿 成交量: 142399手 昨收: 6.67元 最高: 6.72元
换手率: 1.51% 涨停价: 8.00元 市盈率: -996.02 流通市值: 62.59亿  
 

汉得信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3 19:47:55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601号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上海汉得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812 号《关于同意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本次发
行面值总额 937,15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截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937,15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此前未支付
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377,452.83 元和增值税 742,647.17 元后,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将
人民币924,029,900.00元汇入公司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设立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2456002)内。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
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12,377,452.83 元,另扣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1,390,297.1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23,382,250.0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96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时间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募集资金金额 924,029,900.00
减:2020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8,356,592.74
加:2020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117,097.03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915,790,404.29
减:2021 年 1-12 月募投项目支出 567,256,279.04
减:置换前期发行费用 1,390,297.16
加:2021 年 1-12 月专户利息收入 14,914,149.86
减:2021 年 1-12 月财务费用 2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362,057,777.95
减:2022 年 1-12 月募投项目支出 180,198,022.82
加:2022 年 1-12 月专户利息收入 10,615,939.06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92,475,694.19
减:2023 年 1-12 月募投项目支出 83,268,419.94
加:2023 年 1-12 月专户利息收入 3,711,472.07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12,918,746.32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公司股东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民生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基于融合中台的企业信息化
平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国泰君安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银行均按《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如下:
单位:元
存储形 期限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年末余额
式 存入日期 到期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32456002 112,918,746.32 活期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合计 112,918,746.32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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