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股吧

MORE+
股票入门基础知识网 > 股票大全 > 合力泰股票 > 合力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双霞) (sz002217) 返回上一页
*ST合泰(002217)  现价: 1.29  涨幅: -4.44%  涨跌: -0.06元
成交:13925万元 今开: 1.34元 最低: 1.28元 振幅: 5.93% 跌停价: 1.28元
市净率:-0.58 总市值: 40.20亿 成交量: 1067976手 昨收: 1.35元 最高: 1.36元
换手率: 3.43% 涨停价: 1.42元 市盈率: -0.34 流通市值: 40.20亿  
 

合力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双霞)

公告时间:2024-04-30 02:05:4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双霞)
本人李双霞,作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 2023 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
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双霞女士,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律师资格。历任 Adveq(现
SchrodersCapital)中国投资业务负责人及全球直投团队成员、ADM 资本北京办公室负责人、东方资产下属金邦信资产副总经理,主导或参与投资了多项投资,代表案例包括韩束、英利、保利协鑫等。现任北京融和明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 本年亲自出席董
独立董事姓名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李双霞 5 5 0 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第七届提名委员会 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2 2 2 2
1.本人作为第七届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主持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案的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
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
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
持续稳定发展,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事前征得独立董事的认可,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后经 2023 年 12 月 12 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在董事
会审议该事项前已针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四)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该议案后经 2023 年 9月 15 日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裁及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内控评价标准、风险应对方式方法,为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依据,推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公司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七)董事会以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预决算情况、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聘任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2023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并发表书面确认意见。
2.提名委员会对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提出了专业意见,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四、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1.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本人认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2.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3.公司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工作。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4.公司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在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采用通讯表决形式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
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6

热门股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