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股吧
MORE+- 浦发银行股吧
- 德豪润达股吧
- 七匹狼股吧
- 新五丰股吧
- 中联重科股吧
- 酒鬼酒股吧
- 飞乐音响股吧
- 江特电机股吧
- 正邦科技股吧
- 大港股份股吧
- 福耀玻璃股吧
- 光大银行股吧
- 山河智能股吧
- 三峰环境股吧
- 神州泰岳股吧
- 哈投股份股吧
- 招商银行股吧
- 振华科技股吧
- 士兰微股吧
- 吉电股份股吧
- 中国医药股吧
- 华丽家族股吧
- 金风科技股吧
- 苏州高新股吧
- 沧州明珠股吧
- 宇通客车股吧
- 华茂股份股吧
- 葛洲坝股吧
- 鸿博股份股吧
- 华东科技股吧
- 中国高科股吧
- 中国中铁股吧
- 新疆天业股吧
- 中芯国际股吧
- 恒邦股份股吧
- 东风科技股吧
- 中集集团股吧
- 莱宝高科股吧
- 洋河股份股吧
- 同仁堂股吧
- 中金黄金股吧
- 德赛电池股吧
- 维维股份股吧
- 云天化股吧
- 抚顺特钢股吧
- 怡亚通股吧
- 阳光电源股吧
- 中国核电股吧
- 青岛双星股吧
- 永鼎股份股吧
- 丰原药业股吧
- 西部矿业股吧
- 中通客车股吧
- 中国银行股吧
- 凯恩股份股吧
- 隧道股份股吧
- 露天煤业股吧
- 航天晨光股吧
- 新海宜股吧
- 时代新材股吧
- 新野纺织股吧
- 超声电子股吧
- 孚日股份股吧
- 金健米业股吧
- 华英农业股吧
- 福晶科技股吧
- 宗申动力股吧
- 中色股份股吧
- 汉缆股份股吧
- 西部资源股吧
- 四环生物股吧
- 沃尔核材股吧
- 中航资本股吧
- 科达股份股吧
- 精达股份股吧
- 双鹭药业股吧
- 承德露露股吧
- 科大讯飞股吧
- 成飞集成股吧
- 万向钱潮股吧
- 天坛生物股吧
- 津滨发展股吧
- 浙大网新股吧
- 京东方A股吧
- 上海贝岭股吧
- 中国宝安股吧
- 锦龙股份股吧
- 中国建筑股吧
- 安科生物股吧
- 深赛格股吧
- 汉王科技股吧
- 奋达科技股吧
- 国中水务股吧
- 罗牛山股吧
- 哈药股份股吧
- 御银股份股吧
- 华发股份股吧
- 复星医药股吧
- 大唐电信股吧
- 中金岭南股吧
- 新安股份股吧
- 供销大集股吧
- 东方财富股吧
- 国轩高科股吧
- 江淮汽车股吧
- 华天科技股吧
- 长电科技股吧
- 搜于特股吧
- 张江高科股吧
- 三安光电股吧
- 云内动力股吧
- 泰达股份股吧
- 焦作万方股吧
- 海德股份股吧
- 中兴通讯股吧
- 方大炭素股吧
- 山东黄金股吧
- 太极实业股吧
- 广电运通股吧
- 以岭药业股吧
- 安信信托股吧
- 中国西电股吧
- 欣龙控股股吧
- 康美药业股吧
- 达安基因股吧
- 鲁抗医药股吧
- 四川长虹股吧
- 星期六股吧
- 一汽夏利股吧
- 恒生电子股吧
- 小商品城股吧
- 辽宁成大股吧
- 伊利股份股吧
- 华胜天成股吧
- 金证股份股吧
- 康恩贝股吧
- 紫金矿业股吧
- 杉杉股份股吧
- 安凯客车股吧
- 浙江龙盛股吧
- 尚荣医疗股吧
- 比亚迪股吧
- 道恩股份股吧
- 东旭光电股吧
- 包钢股份股吧
- 高鸿股份股吧
- 鹏博士股吧
- 永太科技股吧
- 中国重工股吧
- 金发科技股吧
- 二三四五股吧
- 奥特佳股吧
- 昆仑万维股吧
- 亨通光电股吧
- 东山精密股吧
- 北方稀土股吧
- 福田汽车股吧
- 海康威视股吧
- 中国国航股吧
- 永泰能源股吧
- 中国联通股吧
- 海螺水泥股吧
- 生益科技股吧
- 南京新百股吧
- 庞大集团股吧
- 中国铁建股吧
- 通化东宝股吧
- 通产丽星股吧
- 高德红外股吧
- 华兰生物股吧
- 百大集团股吧
- 广电网络股吧
- 海王生物股吧
- 恒宝股份股吧
- 长春高新股吧
- 南钢股份股吧
- 华工科技股吧
- 中信证券股吧
- 海特高新股吧
*ST中程(300208) 现价: 2.20 涨幅: -3.08% 涨跌: -0.07元 | ||||
成交:5413万元 | 今开: 2.27元 | 最低: 2.20元 | 振幅: 5.29% | 跌停价: 1.82元 |
市净率:-3.91 | 总市值: 16.49亿 | 成交量: 240174手 | 昨收: 2.27元 | 最高: 2.32元 |
换手率: 3.49% | 涨停价: 2.72元 | 市盈率: -1.43 | 流通市值: 15.12亿 |
青岛中程:青岛中程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3-12-28 18:20:24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以及《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对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
1.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2023年8月11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4. 公司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5.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到会登记
记录及凭证;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1.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
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杨纪国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下午14:00在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B座36楼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2023年12月13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披露了《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现场会议召开时间、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地点、审议事项、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期、联系方式、参会股东登记表等内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时在山东省青
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B座36楼会议室召开。
3.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2 3年1 2月28 日上午9:15 至下午1 5 : 0 0的任意时间。
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纪国先生主持。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等与《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的事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5日。经查验相关资料,并根据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资料;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5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92,480,19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74%。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计11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32,043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0%。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计16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96,212,23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653%;其中,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32,043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0%。
2.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
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
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
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现场表决结果未提出异议。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
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 《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5,007,0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8%;反对1,2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26,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067%;反对1,20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2.29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93,732,3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41%;反对2,479,9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52,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510%;反对2,47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4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93,394,8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89%;反对2,817,4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4,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077%;反对2,817,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9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95,007,0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8%;反对1,2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热门股票
MORE+- 浦发银行股票
- 德豪润达股票
- 七匹狼股票
- 新五丰股票
- 中联重科股票
- 酒鬼酒股票
- 飞乐音响股票
- 江特电机股票
- 正邦科技股票
- 大港股份股票
- 福耀玻璃股票
- 光大银行股票
- 山河智能股票
- 三峰环境股票
- 神州泰岳股票
- 哈投股份股票
- 招商银行股票
- 振华科技股票
- 士兰微股票
- 吉电股份股票
- 中国医药股票
- 华丽家族股票
- 金风科技股票
- 苏州高新股票
- 沧州明珠股票
- 宇通客车股票
- 华茂股份股票
- 葛洲坝股票
- 鸿博股份股票
- 华东科技股票
- 中国高科股票
- 中国中铁股票
- 新疆天业股票
- 中芯国际股票
- 恒邦股份股票
- 东风科技股票
- 中集集团股票
- 莱宝高科股票
- 洋河股份股票
- 同仁堂股票
- 中金黄金股票
- 德赛电池股票
- 维维股份股票
- 云天化股票
- 抚顺特钢股票
- 怡亚通股票
- 阳光电源股票
- 中国核电股票
- 青岛双星股票
- 永鼎股份股票
- 丰原药业股票
- 西部矿业股票
- 中通客车股票
- 中国银行股票
- 凯恩股份股票
- 隧道股份股票
- 露天煤业股票
- 航天晨光股票
- 新海宜股票
- 时代新材股票
- 新野纺织股票
- 超声电子股票
- 孚日股份股票
- 金健米业股票
- 华英农业股票
- 福晶科技股票
- 宗申动力股票
- 中色股份股票
- 汉缆股份股票
- 西部资源股票
- 四环生物股票
- 沃尔核材股票
- 中航资本股票
- 科达股份股票
- 精达股份股票
- 双鹭药业股票
- 承德露露股票
- 科大讯飞股票
- 成飞集成股票
- 万向钱潮股票
- 天坛生物股票
- 津滨发展股票
- 浙大网新股票
- 京东方A股票
- 上海贝岭股票
- 中国宝安股票
- 锦龙股份股票
- 中国建筑股票
- 安科生物股票
- 深赛格股票
- 汉王科技股票
- 奋达科技股票
- 国中水务股票
- 罗牛山股票
- 哈药股份股票
- 御银股份股票
- 华发股份股票
- 复星医药股票
- 大唐电信股票
- 中金岭南股票
- 新安股份股票
- 供销大集股票
- 东方财富股票
- 国轩高科股票
- 江淮汽车股票
- 华天科技股票
- 长电科技股票
- 搜于特股票
- 张江高科股票
- 三安光电股票
- 云内动力股票
- 泰达股份股票
- 焦作万方股票
- 海德股份股票
- 中兴通讯股票
- 方大炭素股票
- 山东黄金股票
- 太极实业股票
- 广电运通股票
- 以岭药业股票
- 安信信托股票
- 中国西电股票
- 欣龙控股股票
- 康美药业股票
- 达安基因股票
- 鲁抗医药股票
- 四川长虹股票
- 星期六股票
- 一汽夏利股票
- 恒生电子股票
- 小商品城股票
- 辽宁成大股票
- 伊利股份股票
- 华胜天成股票
- 金证股份股票
- 康恩贝股票
- 紫金矿业股票
- 杉杉股份股票
- 安凯客车股票
- 浙江龙盛股票
- 尚荣医疗股票
- 比亚迪股票
- 道恩股份股票
- 东旭光电股票
- 包钢股份股票
- 高鸿股份股票
- 鹏博士股票
- 永太科技股票
- 中国重工股票
- 金发科技股票
- 二三四五股票
- 奥特佳股票
- 昆仑万维股票
- 亨通光电股票
- 东山精密股票
- 北方稀土股票
- 福田汽车股票
- 海康威视股票
- 中国国航股票
- 永泰能源股票
- 中国联通股票
- 海螺水泥股票
- 生益科技股票
- 南京新百股票
- 庞大集团股票
- 中国铁建股票
- 通化东宝股票
- 通产丽星股票
- 高德红外股票
- 华兰生物股票
- 百大集团股票
- 广电网络股票
- 海王生物股票
- 恒宝股份股票
- 长春高新股票
- 南钢股份股票
- 华工科技股票
- 中信证券股票
- 海特高新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