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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3905万元 今开: 2.36元 最低: 2.34元 振幅: 2.14% 跌停价: 2.11元
市净率:1.68 总市值: 23.29亿 成交量: 165154手 昨收: 2.34元 最高: 2.39元
换手率: 1.68% 涨停价: 2.57元 市盈率: -22.72 流通市值: 23.26亿  
 

金浦钛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孙洋)

公告时间:2024-04-28 15:49:59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孙洋)
本人作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孙洋,1976 年出生,南京市人大代表及财经委员会委员、高级
经济师、注册税务师(特级)、博士。历任南京市国家税务局鼓楼区分局科员、南京国信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中汇税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汇(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总裁、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现任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高级合伙人。兼任国际税务专家联盟组织(ITSG)执委、亚洲——太平洋税务师协会(AOTCA)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江苏省第三批产业教授、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厦门大学法学院财税法
硕士校外导师、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兼职教授、吉林财经
大学税务学院校外硕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兼职会
计学硕士导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外讲师。2022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七次股东大会。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
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委托其他独立
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会前认真审阅
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
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在深入了解情况的
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履行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认真审核公司
提供的材料,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对公司相关事项分别审
慎负责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签订<东悦时代广场购置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总部办公楼委托装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作为申请银行融资补充担保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
(3)“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独立意见。
7、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具体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8、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更正<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0、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1、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的独立意见

“关于参股公司转让下属企业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能。
1、战略发展委员会
本人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听取总经理年度工作汇报并
对总经理工作提出建议,对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及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分析。
2、提名委员会
2023年,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对补选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等事项进行了审查。
3、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
师事务所积极沟通。2023年本人在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八次
会议,分别审核了公司四份定期报告及续聘审计机构、购置房产暨
关联交易、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暨关联交易、更正《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等事项,发挥了审计委员会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审核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及各项相关文件,重新修订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核了董事会秘书辛毅女士薪酬标准,确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项工作规范运作。
(四)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探讨。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以及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后,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听取相关人员的情况汇报,并积极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具体进展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相互配合,共同讨论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现场进行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对公司开展的项目投资提出专业意见,听取项目进度及业务工作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议。本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及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独立董事履职其他事项
1、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做好决策前的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相关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对规定信息的准确、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习,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吉林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2023 年度,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金浦钛业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
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传递最新政策新规,为独立董事工作开展提供了必要的
保障。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度,本人不断学习证监会、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等,积极参与独董后续培训,增强自身的专业能力,提高
履职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独立的意见和建议。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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