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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伦股份(300715)  现价: 8.93  涨幅: 3.48%  涨跌: 0.30元
成交:860万元 今开: 8.63元 最低: 8.52元 振幅: 5.79% 跌停价: 6.90元
市净率:1.44 总市值: 34.37亿 成交量: 9658手 昨收: 8.63元 最高: 9.02元
换手率: 0.35% 涨停价: 10.36元 市盈率: -890.52 流通市值: 24.97亿  
 

凯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更变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19 17:58:56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准则解释 17 号》,其中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
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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