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股吧

MORE+
股票入门基础知识网 > 股票大全 > 科远股份股票 > 科远智慧: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sz002380) 返回上一页
科远智慧(002380)  现价: 19.49  涨幅: 2.52%  涨跌: 0.48元
成交:13860万元 今开: 18.87元 最低: 18.70元 振幅: 4.58% 跌停价: 17.11元
市净率:2.32 总市值: 46.77亿 成交量: 72253手 昨收: 19.01元 最高: 19.57元
换手率: 5.10% 涨停价: 20.91元 市盈率: 24.18 流通市值: 27.63亿  
 

科远智慧: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告时间:2024-04-25 16:02:44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
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远智慧”) 2022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公 W[2023]A807 号、苏公 W[2022]A755 号)。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2 年度、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2022 年度、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相同,2022 年度
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27、其他应付款”
所述: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中“收取的定期存款利息之外暂收
款”余额 4,067.18 万元,其中:4,014.00 万元由 83 名员工陆续汇入形成,53.18
万元为账外库存现金纳入账内形成的。根据科远智慧出具的说明:“上述款项全部来源于科远智慧在中间人指定的银行办理定期存款而由中间人给予的除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外的现金,经科远智慧自查,科远智慧账外收取中间人现金总额为 4,067.18 万元,款项收到后依据科远智慧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决定,
采用账外现金方式累计已分批奖励给 83 名员工 4,014.00 万元,剩余 53.18 万元
现金由专人保管现已纳入科远智慧账内”。因上述款项性质与归属不明,智慧管理层与 83 名员工协商后由员工全部退回至科远智慧,现已纳入科远智慧账内。我们未能获取到上述款项在纳入账内核算前的任何外部证据,加上采用现金进行收支所具有的固有限制及所获取的内部证据的局限性,我们无法执行满意的审计程序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确认上述所涉金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也无法判断上述款项性质和归属,因此无法对上述款项的会计处理进行恰当的审计调整。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九)关联方承诺”;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注释所述,科远智慧存放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定期存款 2.95 亿元被质押事项,科远智慧已提起诉讼并
获受理。2022 年 7 月 8 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
回科远智慧能源的起诉。公司目前已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获立案受
理,案号分别为(2022)苏 06 民终 5436 号 、(2022)苏 06 民终 5437 号。截
至报告出具日,该案件尚未进一步开庭审理。针对上述定期存款被质押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刘国耀、胡歙眉承诺如司法机关最终判决公司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民事责任,承诺弥补上述全额损失,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二、关于非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说明
(一)关于保留意见
保留意见认为收取的定期存款利息之外暂收款 4,067.18 万元因性质及金额不明,无法取得充分证据确认会计处理的恰当性,根据案件进展及取得的相关证据,可以确认会计处理恰当,具体如下:
1、公司聘请的诉讼律师根据参与诉讼过程中所获取的相关资料,就款项性质、金额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主要结论如下:
(1)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相关人员涉刑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存款企业印章,冒用存款企业名义,…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刑事案件责任人未涉及公司及公司人员;
(2)刑事判决书中判项中列明“追缴涉案存款企业所获取的贴息”,法律意见认为,该部分款项将在判决生效后被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追缴,款项性质已基本明确;
(3)尽管刑事判决书未列明需追缴金额,但律师通过参与诉讼过程中从相关证据中了解到公司以现金方式收取的款项金额为 4,000 万元左右,与公司自查
金额 4,067.18 万元未出现重大差异,法律意见书表明,该金额未发生重大变动。款项金额也已基本确定。
2、公司已采取的相关措施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专项监管账户,将公司前述的额外现金款项共计 4,067.18 万元及该资金在目前存管账户中产生的相应利息汇入该账户中,独立于公司日常资金运转,并设立 6 年存续期,存续期间公司放弃对监管账户内存款余额的支配权,仅在以下情形下,银行可许可动用监管账户余额:
(1)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文书;
(2)行政机关的罚没、追缴、扣押文书;
(3)监管账户存续期满,公司应凭与银行约定的支付凭证在银行柜面将账户内全部余额转移至公司指定的账户内;
(4)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任何其他有权机关的指令或要求。
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作出专项承诺:在监管账户存续期内放弃对该资金的支配权,会计师年审对于该资金专户进行监管审计,年
报中披露承诺履行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刊载在于《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科远智慧关于设立专项监管账户的公告》。
综上所述,上述款项性质、金额已基本明确,公司已采取了相关措施,设立了监管账户专户存储,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作出了专项承诺,并接受会计师对该资金专户进行监管审计,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将该项资金作为受限资金列报于货币资金(含后续产生的利息),同时以相同金额列报于其他应付款,会计处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因此保留意见的影响已消除。
(二)关于强调事项段
公司高度重视存放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定期存款 2.95 亿元被质押事项,竭尽所能采取措施追回相关款项,避免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消除影响。
1、采取的司法措施及进展情况
2022 年 1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智慧能源投资公司”)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支付到期存款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经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2 年 7 月,法院以案涉其他经济犯罪案件为由,裁定驳回智慧能源投资公司的起诉。公司认为智慧能源投资公司与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储蓄合同关系明晰,且公司并未办理任何质押手续,本案理应与其他经济犯罪案件分开审理,智慧能源投资公司遂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获受理。案件具
体情况请参见 2022 年 1 月 21 日、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4 月 22 日、2022
年 5 月 6 月及 2022 年 7 月 16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3 年 9 月 6 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案件涉刑进行了一审宣判,刑
事案件责任人未涉及公司及公司人员。
2023 年 9 月 20 日,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终审裁定撤销南通市崇川
区人民法院 2022 年 7 月作出的民事裁定,且指令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结果,智慧能源投资公司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并获立案受理。
2023 年 10 月 19 日,智慧能源投资公司收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传票,
智慧能源投资公司与被告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第一次
开庭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9 日。2023 年 11 月 5 日,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向南通
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公司接法院通知,原定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的开庭延期,具体时间待定。案件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24 日、
2023 年 11 月 2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4 月 11 日,智慧能源投资公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传
票,案号为(2023)苏 0602 民初 9703 号、10136 号。传票显示,智慧能源投资公
司与被告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审理时间为 2024 年4 月 17 日。
2024 年 4 月 17 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原告、被告当庭分别就案件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法院并未对该案作出判决。
2、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
针对上述定期存款被质押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刘国耀、胡歙眉承诺如司法机关最终判决公司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民事责任,承诺弥补上述全额损失,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综上所述,公司已竭尽所能采取措施追回相关款项,虽然涉案刑事一审判决
因涉案人员提出上诉尚未生效,但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已经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
已进行了开庭审理。尽管款项的追回可能需要经历较长的司法程序,案件结果也存在不确定性,但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刘国耀、胡歙眉已进行了承诺,如司法机关最终判决公司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民事责任,承诺弥补上述全额损失,因此,无论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如何,公司利益将不会受到损害。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热门股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