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股吧

MORE+
股票入门基础知识网 > 股票大全 > 立达信股票 > 立达信:2023年度审计报告 (sh605365) 返回上一页
立达信(605365)  现价: 17.35  涨幅: -2.20%  涨跌: -0.39元
成交:2482万元 今开: 17.83元 最低: 17.35元 振幅: 2.71% 跌停价: 15.97元
市净率:2.45 总市值: 87.52亿 成交量: 14152手 昨收: 17.74元 最高: 17.83元
换手率: 2.39% 涨停价: 19.51元 市盈率: 25.14 流通市值: 10.28亿  
 

立达信: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2 17:42:07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厦门立达信绿色
照明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厦门李氏兄弟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7 日,系由李
江淮、李潇帆、李永川、李小龙、李冬敏、杨进美、李春华、杨其龙、吴世强和白双双
等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00 万元。2019 年 7 月 18
日,本公司股东召开创立大会,根据本公司发起人协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厦门立达信绿色照明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的股本总数为4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根据公司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 2021 年
6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6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人
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变更后的股本总数为人民币 50,000 万
元。
根据公司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2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 189 名员工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 345 万股,发行价格 8.18 元/股,变更后的股本总数为人民币 50,345 万元。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向 4 名离职员工回购限制性股票 6.25 万股,回购价格 8.18 元/股,变更后的股本总数为人民币 50,338.75 万元。

根据贵公司 2023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贵公司拟向 41 名自然人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 62.25 万股,发行价格 7.88 元/
股。其中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不予认购,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实际申请增加资本人民币 51.075 万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389.83 万元。
根据贵公司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向 8 名员工回购限制性股票 13.25 万股;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本年可行权,公司员工行权股数 496,689 股。上述股本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426.24 万元。
本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2003031792555,公司注册地址为厦门
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 1511 号 7 层 701 单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江淮。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照明产品及配件、IOT 产品及配件、家电产品
及配件等的研发、生产、销售。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在建工程 项目预算超 20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500 万元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5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500 万元
重要的联营企业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总
资产之 1%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
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7(5)。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7(5)。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
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
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

热门股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