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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辉科技(300423)  现价: 5.21  涨幅: 2.36%  涨跌: 0.12元
成交:9725万元 今开: 5.09元 最低: 5.02元 振幅: 11.20% 跌停价: 4.07元
市净率:1.76 总市值: 25.92亿 成交量: 183087手 昨收: 5.09元 最高: 5.59元
换手率: 5.64% 涨停价: 6.11元 市盈率: -1.49 流通市值: 16.91亿  
 

昇辉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红)

公告时间:2024-04-28 15:52:33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任职期间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孟红,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注册资产评估师。1988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山东威海环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威海湖西创业保育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顾问;现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8 年 2 月至 2023 年 7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任职状态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未亲自出 大会次数
场/通讯方式) 席会议
孟红 已离任 7 7 否 0 否 1
注:本人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7月17日离任。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
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
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
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参与了各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
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及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
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了解并掌握公司
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
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在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
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多次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思路、管理制度等,对公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高管考核等方面提供参考意见,重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时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状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受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放弃优先购买权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本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孟红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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