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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手率: 4.51% 涨停价: 15.10元 市盈率: 18.27 流通市值: 31.90亿  
 

宁波高发: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伟明)

公告时间:2024-04-19 17:08:07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吴伟明)
本人作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谨慎、适当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2023年度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选举吴伟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履历情况如下:
吴伟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华南理工大学汽车专业本科毕业,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东风杭州汽车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杭州市汽车工业协会理事长等职。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技专家、东风汽车公司有突出贡献专家、东风青年人才、杭州市劳动模范等称号。主持开发设计的产品项目多次获得中国汽车工业(省级)、东风汽车公司(市级)的科技进步奖。兼任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汽摩配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等,兼任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2023 年履职情况
本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工作,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汽车行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

本年度,本人依据规定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会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谨慎、负责地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本人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尚未召开股东大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4 4 0 0
3、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会议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0 0
2023年,本人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尚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本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4、2023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定,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2023年,本人除了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外,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特别职权,公司不存在需要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与内审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内审部就内部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及会计师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经积极沟通,本人从审计角度对公司的财务和业务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本人后续将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五)现场考察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参加董事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有关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情况的汇报,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凡是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进行了解、认真审核,并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审查,提出了本人的意见和建议。
三、2023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材料、工作情况,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彭丽娜女士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所列的情形,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同时未发现彭丽娜女士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3、本人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以上独立意见,本人依据审慎原则,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结合调查询证的结果,客观独立地作出。
(二)重点事项的执行、披露情况
2023年,本人对重点关注事项的执行、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能有效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洁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均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
四、总体评价
公司对本人开展工作给予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不存在拒绝、阻碍、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能做到主动征求意见并听取建议。公司各专业委员会、董事会等会议程序符合规定。
2024年,我将继续尽职尽责,审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增强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观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帮助,表示感谢。
吴伟明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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