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股吧

MORE+
股票入门基础知识网 > 股票大全 > 盘龙药业股票 > 盘龙药业: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sz002864) 返回上一页
盘龙药业(002864)  现价: 30.09  涨幅: -0.40%  涨跌: -0.12元
成交:4583万元 今开: 30.33元 最低: 29.93元 振幅: 1.52% 跌停价: 27.19元
市净率:2.02 总市值: 31.98亿 成交量: 15194手 昨收: 30.21元 最高: 30.39元
换手率: 2.06% 涨停价: 33.23元 市盈率: 26.65 流通市值: 22.18亿  
 

盘龙药业: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公告时间:2024-04-26 00:38:12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制度的范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8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捌万圆整)。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津贴于本制度生效之日起计算,按年度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处取得其他利益。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
第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生效实施,对本制度的修改应经股东会批准。

热门股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