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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宸医疗(002622)  现价: 2.10  涨幅: 1.94%  涨跌: 0.04元
成交:3099万元 今开: 2.05元 最低: 2.04元 振幅: 3.88% 跌停价: 1.85元
市净率:4.09 总市值: 17.64亿 成交量: 148662手 昨收: 2.06元 最高: 2.12元
换手率: 1.77% 涨停价: 2.27元 市盈率: -17.96 流通市值: 17.64亿  
 

皓宸医疗: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亚伟)

公告时间:2024-04-28 15:51:41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本人作为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陈亚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出生,硕士学
历,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 年 6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2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金问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2020 年 9 月 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3 次。报告期内,
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 5 次。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对拟补选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查;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战略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执行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监督核查作用,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关注有关公司的新闻媒体报道、投资者互动平台等,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7亿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及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为公司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关联方湖州中植 融云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康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候选人已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蔡惠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候选人已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以上董事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谨慎、独立、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陈亚伟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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