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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300126)  现价: 5.18  涨幅: -1.52%  涨跌: -0.08元
成交:1923万元 今开: 5.33元 最低: 5.13元 振幅: 4.94% 跌停价: 4.21元
市净率:1.47 总市值: 15.75亿 成交量: 36914手 昨收: 5.26元 最高: 5.39元
换手率: 1.75% 涨停价: 6.31元 市盈率: 264.05 流通市值: 10.90亿  
 

锐奇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19 21:37:5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董事会职责和义务,有效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一、2023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行业竞争日益加剧,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合理配置资源,提升内部管理,优化产品结构,调整营销管理,积极开拓和巩固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50,118.11 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加
15.29%;其中主营业务方面,实现内销业务销售收入 19,031.77 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加 15.7%,实现外销业务销售收入 30,188.19 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加
14.10%。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销售费用 3,939.92 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加 39.82%,
管理费用 3,358.17 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加 12.22%,研发费用 3,287.61 万元,
同比上年同期增加 38.99%,财务费用-902.95 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加 33.83%;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47.89 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加 1,991.51%;实现投资收益1,986.87 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减少 17.76%。
报告期内,由于市场需求逐步恢复,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最终实现营业利润419.80 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加 12.79%;利润总额 407.87 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加 21.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5.40 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加
3.0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品牌及渠道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品牌主题“匠心质造”,配合全渠道经销商,积极开展产品堆头活动,发起“十年钢材机用户访谈”、“无刷出奇”等主题活动,通过传统渠道的传播,通过新媒体运营和短视频营销,搭建数字化营销矩阵,通
过品牌故事、爆款产品的营销推广,持续提高经销商、零售分销商和终端用户对品牌的关注,了解并认可公司围绕工匠精神为用户提供的优质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提高用户对锐奇产品性能、品质的认可。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调研市场和用户需求,聚焦用户痛点,迅速推出了交流无刷开槽机、工业手电钻、专业安装锂电钻、大反拆能力的锐奇“小霸王”扳手、锂电电圆锯等新品,丰富了公司产品线,提升了品牌形象和面市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渠道的多元化建设。对外,公司积极开发海外自有品牌经销商,通过新增适合海外市场的产品,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扩大品牌知名度;同时通过产品创新及质量体系的持续完善,巩固和拓展 ODM 业务客户。对内,公司以“披坚执锐,共启新程”为渠道主题,积极利用数字营销工具开展渠道赋能,提高渠道进货、销售及库存周转效率,配以积极的市场政策及有效的考核机制,促进核心分销商的签约和出货,提振渠道信心。
2、技术研发
公司持续加强在无刷产品上的投入,不断丰富无刷产品平台;进一步深化高性能电芯的选用研究,引入容量大、续航更长的动力电池,同时也加大了安全可靠性的研究,为拓展直流工具的共享电池包平台打下更好的基础。公司持续推进高性能无刷电机控制技术的开发,成功推出了交流高压无刷开槽机、高压无刷后开关角向磨光机,进一步拓展了公司交流无刷产品线的优势。针对架子工市场,公司推出了 500NM 大反拆能力的锐奇“小霸王”扳手,具有大扭矩、高转速、长续航的性能及机身短小的优势。公司通过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出了具有56mm 大切深、高效率、长续航优势的锂电电圆锯。公司按计划推进研发项目的进度,陆续完成了多款大扭力、高转速锂电钻,以及多款大扭矩、高精度型材切割机产品,进一步巩固了公司锂电钻的市场优势,进一步丰富了公司产品线。
公司根据技术与产品开发需要,持续深入知识产权的挖掘与加强知识产权的侵权判断,持续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和落实,报告期内顺利完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监督审核。告期内,公司获得国内授权专利 31 项,其中发明专利 4 项、实用新型专利 22 项、外观设计专利 5 项。
公司加大实验室改善和提升,积极参与电动工具行业实验室联盟、电工测试专业委员会的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取得了 CNAS 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继续参加电动工具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报告期内参与 4 份国家标准、2 份行业标准、6
份团体标准的修订与起草工作,并已有 4 份国家标准、5 份团体标准在报告期内正式发布。
3、对外投资
(1)设立广州智造基金
2015 年,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1 亿元参与发起设立广州智造创业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基金出资缴付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缴付了全部认购出资款。2022 年,鉴于尚有部分投资项目在存续期限内未能完全退出,基金存续
期延长 3 年至 2025 年 7 月 2 日。报告期末,基金整体运营情况良好,公司已累
计收回投资成本和收益共计 2.17 亿元。
(2)认购广祺智行伍号基金
2022 年,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1,900 万元参与认购广东广祺智行
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根据基金出资缴付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缴付了全部认购出资款;基金已按计划完成募集,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变更手续,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正常。
(3)认购同创致淳基金
2022 年,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参与认购青岛同创致淳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根据基金出资缴付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缴付了全部认购出资款;基金已按计划完成募集,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变更手续,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正常,已有部分项目完成退出,公司已收回投资成本 129.01 万元。
(4)认购柘中君信基金
2022 年,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参与认购柘中君信(上
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根据基金出资缴付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缴付了首期认购出资款;基金已按计划完成募集,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营业执照》。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正常。
(5)认购广祺智源柒号基金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700 万元参与认购广东广祺智源柒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根据基金出资缴付通知书在规定时间
内缴付了全部认购出资款;基金已按计划完成募集,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变更手续,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正常。
(6)参股上航检测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 1,477 万元的对价受让共青城鸿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100 万股上海航空材料结构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公司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已完成股权转让手续,持有上航检测 1.846%的股权。
(7)设立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锐奇工具有限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下
属全资子公司 JYU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注册金额 5 万美元,并以
此 JYU 公司在香港设立两家下属全资子公司 Kongya Tech Co., Limited 和
Yaokong Tech Co., Limited,注册金额均为 1 万港元,并以此两家香港公司在
泰国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 KEN TOOLS (THAILAND) CO., LTD.,注册金额 200 万泰
铢。目前上述四家全资境外子公司已完成注册手续,尚未实际支付注册金额,暂未投入实际运营。
4、内部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企业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企业文化良性建设;持续加强和规范内控管理,规范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持续优化人才结构,培养阶梯型人才团队。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均未出现董事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议案
1、《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2 年度报告》及《2022 年度报告摘要》
第五届董事会 4、《2022 年度审计报告》
第 7 次会议 2023 年 04 月 20 日 5、《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8、《关于计提 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9、《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15、《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 05 月 16 日 1、《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 8 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 08 月 28 日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0 日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 10 次会议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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