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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和软件(300339)  现价: 21.95  涨幅: 1.06%  涨跌: 0.23元
成交:38381万元 今开: 21.90元 最低: 21.80元 振幅: 1.80% 跌停价: 17.38元
市净率:5.12 总市值: 174.81亿 成交量: 174660手 昨收: 21.72元 最高: 22.19元
换手率: 2.25% 涨停价: 26.06元 市盈率: 114.16 流通市值: 170.70亿  
 

润和软件: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捷科智诚)

公告时间:2024-04-24 20:27:46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北京捷科智诚
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
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 020314 号
(共 1 册,第 1 册)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目 录

声 明 ......- 2 -
摘 要 ......- 3 -
正 文 ......- 5 -
一、 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概况 ......- 5 -
二、 评估目的...... - 13 -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 13 -
四、 价值类型...... - 15 -
五、 评估基准日...... - 15 -
六、 评估依据...... - 15 -
七、 评估方法...... - 18 -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 20 -
九、 评估假设...... - 22 -
十、 评估结论...... - 24 -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 24 -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5 -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 - 26 -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 -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组成范围是由管理层确定的。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前提、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 -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北京捷科智诚
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
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 020314 号
摘 要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因编制合并报表需要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现将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对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北京捷科智诚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北京捷科智诚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涉及的评估范围包括组成资产组的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不包含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有息负债)。
三、价值类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商誉的减值测试需要测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因此本次减值测试评估报告的价值类型选择为可收回金额。
四、评估基准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3 -

五、评估方法:商誉是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因此对于商誉的减值测试评估需要估算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来间接实现。可收回金额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六、评估结论: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商誉
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 124,100.00 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亿肆仟壹佰万元整。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报告书评估结论仅适用于评估基准日当天,不适用于其他财务报告日。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报告正文中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在使用本报告时给予充分考虑。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北京捷科智诚
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
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 020314 号
正 文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北京捷科智诚科技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概况
委托人名称: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润和软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888658698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168 号
法定代表人:周红卫
注册资本:79641.0841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6 年 06 月 29 日
营业期限至: 2006 年 06 月 29 日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仪器仪表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产权持有人概况
1.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捷科智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捷科智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8365031X
住 所:北京市大兴区盛坊路 5 号院 6 号楼 10 层 1001-1
法定代表人:马玉峰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9 年 04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09 年 04 月 24 日至 2039 年 04 月 23 日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6 -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捷科智诚由自然人王杰、郭小宇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原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实收资本 500 万元,其中王杰出资 300 万
元,持股比例为 60%,郭小宇出资 2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0%,全部为货币出资。此次出资业经北京隆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
于 2009 年 4 月 24 日出具隆盛验字(2009)第 155 号验资报告。捷科智
诚于 2009 年 4 月 24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准登记。
2012 年 11 月,根据捷科智诚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捷科智
诚增加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全部由王杰认缴。同时,王杰将其持有的 10万元出资转让给王拥军,郭小宇将其持有的 190 万元出资分别转让给王
拥军 95 万元、吴向东 75 万元、许峰 10 万元和吴天波 10 万元。上述增
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捷科智诚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 万元,其中:王杰出资 790 万元,持股比例为 79%;王拥军出资 105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50%;吴向东出资 75 万元,持股比例为 7.50%;郭
小宇出资 1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吴天波出资 1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许峰出资 1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此次出资业经北京中诚恒平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2 年 12 月 4 日出具中诚恒平内验字
(2012)第 1-414 号验资报告。
2014 年 8 月,根据捷科智诚股东会决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中水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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