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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5-10 16:03:45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目 录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9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的相关要求向会议工作人员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经会议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后方可出席会议,请给予配合。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拟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或提问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的登记环节向大会会务组事先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或解答股东提问。
未经事先登记,现场要求就会议议题进行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会议主持人可以要求拟发言的股东到大会会务组处补充办理发言登记手续,按登记的先后顺序发言。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为提高会议效率,会议进行中,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每次不超过 5 分钟。超出议题范围的相关问题,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对表决结果和议程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4年5月24日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创企天地)2号楼4楼会议室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推举计票、监票人
(四)审议议案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读投票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聘请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的审计服务,现该项服务已经完成。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经评估,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就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 185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5 万元)。2024 年度审计费用将按
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协商确定。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确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订 2024 年度聘用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以审议。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
议案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业务发展需要及办公调整,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各类集成电路及其应用系统和软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各类集成电路及其应用系统和软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本次变更注册地址的情况
因办公调整,公司注册地址由“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328 号创意产业园 2-
B304-1”改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328 号创意产业园 2-B303”。
三、公司章程修订
基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的情况,公司拟对《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湖街 328 号创意产业园 2-B304-1 328 号创意产业园 2-B303
邮政编码:215123 邮政编码:215123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范围为:各类集成电路及其应用系统 为:各类集成电路及其应用系统和软件 和软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本 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并 公司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 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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