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股吧

MORE+
股票入门基础知识网 > 股票大全 > 司太立股票 > 司太立:司太立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sh603520) 返回上一页
司太立(603520)  现价: 12.27  涨幅: 0.25%  涨跌: 0.03元
成交:3335万元 今开: 12.40元 最低: 12.12元 振幅: 2.29% 跌停价: 11.02元
市净率:2.38 总市值: 42.03亿 成交量: 27275手 昨收: 12.24元 最高: 12.40元
换手率: 0.80% 涨停价: 13.46元 市盈率: 89.52 流通市值: 42.03亿  
 

司太立:司太立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9 17:59:11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1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722 号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司太立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司太立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司太立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
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司太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司太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司太立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
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54.27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70.42 元,共计募集资金 67,2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267.93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65,932.0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42.1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5,289.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8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5,289.93
项目投入 B1 61,969.5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420.73
项目投入 C1 3,206.9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95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65,176.4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21.6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535.1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 F 1,535.12
差异 G=E-F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通过直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及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于2020年8月1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公司通过向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公司及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于2020年8月1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402678239221 2023 年已注销
公司仙居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801014102010464 2023 年已注销
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5701012200242872 2023 年已注销
公司南昌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99248911406 2023 年已注销
公司樟树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仙居 33050166753509001456 2020 年已注销
支行
合 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规定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在规定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在规定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在规定的
年产1200吨三
碘异酞酰氯项 是 3,089.93 - - 是

环保设施提升
否 3,500.00 3,500.00 3,50

热门股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