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股吧

MORE+
股票入门基础知识网 > 股票大全 > 腾景科技股票 > 腾景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sh688195) 返回上一页
腾景科技(688195)  现价: 26.50  涨幅: 1.61%  涨跌: 0.42元
成交:6518万元 今开: 25.92元 最低: 25.78元 振幅: 4.83% 跌停价: 20.86元
市净率:3.80 总市值: 34.28亿 成交量: 2448108手 昨收: 26.08元 最高: 27.04元
换手率: 1.89% 涨停价: 31.30元 市盈率: 73.92 流通市值: 34.28亿  
 

腾景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03 16:05:5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兴业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腾景科技签订《保荐协议》及《持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续督导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腾景科技业务发展、内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部控制等情况,对腾景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3 年度腾景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情况。
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2023 年度腾景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重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
大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等。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腾景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出的各项承诺。 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保荐机构督促腾景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等。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腾景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腾景科技的内控制度符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
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
公司的规范运行。
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腾景科技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
息披露制度,对腾景科技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
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保荐机构对腾景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保荐机构对腾景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
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
况。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12、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023 年度,腾景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项。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情况。
1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3 年度,腾景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告。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2023 年度,腾景科技不存在不予披露或澄清而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导致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15、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腾景科技未发生左述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 情况。
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
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
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
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
16、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于2023年12月14日对腾景科技进行了现场检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查。
17、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
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腾景科技不存在需要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 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18、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事项,持续关注公司超募资金的存储以及现金
管理情况,并出具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核查意见。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革新风险
光学光电子行业是融合光学、电子、材料、半导体等多学科交叉的复合型高科技行业,具有产品品种多样、应用领域广泛、制造工序复杂的特点。若公司无法及时跟上行业技术革新的步伐,无法走在行业技术前沿,则公司的技术优势及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存在被削弱的风险。此外,若国内外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成功开发的新技术产品有效替代现有技术,并快速实现量产,也将对公司的产品优势和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尚未公开的设计、生产技术,以及生产工艺经验。在研发设计过程中,公司可能会发生研发成果内部泄密、被他人抄袭、自身被他人授权专利限制使用的风险。如果公司的核心技术受到侵害,将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影响公司

热门股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