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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191650万元 今开: 136.98元 最低: 132.81元 振幅: 4.09% 跌停价: 108.01元
市净率:15.24 总市值: 531.91亿 成交量: 141658手 昨收: 135.01元 最高: 138.33元
换手率: 3.95% 涨停价: 162.01元 市盈率: 58.03 流通市值: 482.90亿  
 

天孚通信: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飞-已离任)

公告时间:2024-04-21 15:35:56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飞,1978 年 5 月出生,博士学历,教授。2003 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材
料物理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08 年 1 月毕业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获得光电子专业博士学位。2009 年 1 月至今在南京大学工作,担任光电专业教授。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1、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会的情况,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会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交流,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3、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 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年度应 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任 出席股
独立董事姓名 任职 出席董事 期内召开 东大会
状态 会次数 亲自 委托 缺席 股东大会 次数
出席 出席 次数
徐飞 已离任 5 5 0 0 4 4
注:本人因报告期内任期届满六年,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离任。
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所示: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意见
2023 年 3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 同意
月 17 日 十次临时会议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3、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第 5、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月 19 日 十一次会议 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和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
意见
8、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3-2025 年)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同意

月 23 日 十二次会议 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独立意见
4、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和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1 第四届董事会第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同意
月 10 日 十四次会议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5、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
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本人出席会议 2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进行评估和审核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审议,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2、战略委员会
2023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2023 年度未发生战略委员会需要审议的事项。
3、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本人出席会议 4 次。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总结、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进行审议,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通过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公司年报编制及审议期间,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度,并对年报审计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确保年报按时、及时、准确披露。
2023 年,本人每季度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就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计计划的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的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议,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2023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展开较为全面。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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