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股吧

MORE+
股票入门基础知识网 > 股票大全 > 新野纺织股票 > *ST新纺: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sz002087) 返回上一页
*ST新纺(002087)  现价: 0.46  涨幅: 0.00%  涨跌: 0.00元
成交:0万元 今开: 0.00元 最低: 0.00元 振幅: 0.00% 跌停价: 0.44元
市净率:-0.42 总市值: 3.76亿 成交量: 0手 昨收: 0.46元 最高: 0.00元
换手率: 0.00% 涨停价: 0.48元 市盈率: -1.03 流通市值: 3.75亿  
 

*ST新纺: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8 23:42:41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4-037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3 月 22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编号:0122024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2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魏学柱、许勤芝、陶国定、吴勤霞、王峰、鲁西平、宋锐、韩振平、白普、赵娜、万华楠、肖新宅、郑军辉: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野纺织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对魏学柱和许勤芝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新野纺织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新野纺织涉嫌虚增、虚减营业收入,导致 2016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
在虚假记载
(一)新野纺织涉嫌以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
2016 年至 2022 年,新野纺织及子公司通过与外部业务主体之间不具有商业
实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其中,2016 年
虚增营业收入 230,769,367.22 元, 虚增营业成本 230,769,367.22 元;2017 年虚
增营业收入 376,808,093.62 元,虚增营业成本 376,808,093.62 元;2018 年虚增
营业收入 676,413,521.45 元,虚增营业成本 594,586,571.57 元,虚增利润总额81,826,949.88 元;2019 年虚增营业收入 1,248,292,575.59 元,虚增营业成本1,162,222,148.81 元,虚增利润总额 86,070,426.78 元;2020 年虚增营业收入
763,278,484.94 元 , 虚 增 营 业 成 本 868,613,960.73 元 , 虚 减 利 润 总 额
105,335,475.79 元;2021 年虚增营业收入 816,543,078.67 元,虚增营业成本808,076,293.09 元,虚增利润总额 8,466,785.58 元;2022 年虚增营业收入1,308,659,414.88 元,虚增营业成本 1,329,380,874.55 元,虚减利润总额20,721,459.67 元。
(二)新野纺织涉嫌以重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
2020 年至 2022 年,新野纺织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提前对部分销售业务
确认收入,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再次确认收入,导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并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其中,2020 年虚增营业收入 214,754,652.92 元,虚增营业成本151,031,328.16 元,虚增利润总额 63,723,324.76 元;2021 年虚增营业收入42,274,596.90元,虚增营业成本33,082,770.05元,虚增利润总额9,191,826.85
元;2022 年虚增营业收入 3,578,346.46 元,虚增营业成本 4,718,206.06 元,虚减
利润总额 1,139,859.60 元。
(三)新野纺织涉嫌以母子公司之间购销业务等虚增、虚减营业收入
新野纺织与子公司之间以购销棉花、棉纱业务所开具的发票作为确认收入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母子公司之间合并抵销不准确,导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
其 中,2016 年 虚增 营业收入 96,804,453.34 元,2017 年虚增营业 收入
38,378,779.79 元,2018 年虚增营业收入 114,847,273.19 元,2019 年虚减营业
收入 33,463,735.89 元,2020 年虚增营业收入 55,846,361.10 元,2021 年虚减
营业收入 192,180,639.87 元,2022 年虚减营业收入 54,004,603.39 元。
二、新野纺织涉嫌虚减、虚增营业成本,导致 2016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
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6 年至 2021 年,新野纺织通过调整原材料入账数量、金额或凭证,虚增
产成品数量等方式虚减营业成本。其中,2016 年虚减营业成本 407,336,236.27
元 , 2017 年 虚 减 营 业 成 本 490,396,266.71 元 , 2018 年 虚 减 营 业 成 本
270,382,948.85 元,2019 年虚减营业成本 715,047,697.44 元,2020 年虚减营
业成本 533,420,583.38 元,2021 年虚减营业成本 748,794,987.89 元。2022 年
虚增营业成本 585,196,740.52 元。
三、新野纺织涉嫌虚增存货,导致 2016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
记载
2016 年至 2022 年,新野纺织因虚减营业成本等因素影响,导致虚增存货。
其中,2016 年虚增存货 396,692,050.48 元,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 5.00%;2017 年虚增存货 916,140,513.06 元,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 10.05%;2018年虚增存货1,603,235,873.84元,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16.43%;2019年虚增存货 1,836,650,855.70 元,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 19.22%;2020 年虚增存货1,903,560,824.92 元,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 18.69%;2021 年虚增存货2,505,006,490.84 元,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 23.71%;2022 年虚增存货220,135,774.33 元,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 3.26%。以上虚增存货均不考虑存货跌价准备影响。
四、新野纺织涉嫌虚增研发费用,导致 2016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
记载
2016 年至 2022 年,新野纺织通过拆分生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等方式虚增研
发费用。其中,2016 年虚增研发费用 145,689,276.86 元,2017 年虚增研发费用
161,430,520.00 元,2018 年虚增研发费用 182,711,331.72 元,2019 年虚增研发
费用 184,918,136.28 元,2020 年虚增研发费用 156,715,336.95 元,2021 年虚增
研发费用 163,025,099.78 元,2022 年虚增研发费用 101,186,735.00 元。
综上,2016 年,新野纺织虚增营业收入 327,573,820.56 元,虚减营业成本
176,566,869.05 元 , 虚 增 研 发 费 用 145,689,276.86 元 , 虚 增 利 润 总 额
358,451,412.75 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 159.81%;2017 年,新野纺织虚增营业收入 415,186,873.41 元,虚减营业成本 113,588,173.09 元,虚增研发费用161,430,520.00 元,虚增利润总额367,344,526.50 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 115.62%;2018 年,新野纺织虚增营业收入 791,260,794.64 元,虚增营业成本
324,203,622.72 元 , 虚 增 研 发 费 用 182,711,331.72 元 , 虚 增 利 润 总 额
284,345,840.20 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 65.78%;2019 年,新野纺织虚增营业收入1,214,828,839.70元,虚增营业成本447,174,451.37元,虚增研发费用184,918,136.28 元,虚增利润总额582,736,252.05 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 180.47%;2020 年,新野纺织虚增营业收入 1,033,879,498.96 元,虚增营业成本 486,224,705.51 元,虚增研发费用 156,715,336.95 元,虚增利润总额390,939,456.50 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 199.63%;2021 年,新野纺织虚增营业收入 666,637,035.70 元,虚增营业成本 92,364,075.25 元,虚增研发费用 163,025,099.78 元,虚增利润总额 411,247,860.67 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 1,013.30%;2022 年,新野纺织虚增营业收入 1,258,233,157.95 元,虚增营业成本 1,919,295,821.13 元,虚增研发费用 101,186,735.00 元,虚减利润总额 762,249,398.18 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 53.41%。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银行流水、会议决议、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新野纺织上述行为,涉嫌违反 200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魏学柱、许勤芝、陶国定、吴勤霞、王峰、鲁西平、宋锐、韩振平、白普、赵娜作为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新野纺织 2016 年、2017 年、2018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魏学柱、许勤芝、陶国定、吴勤霞、王峰、鲁西平、宋锐、韩振平、白普、赵娜、万华楠作为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新野纺织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魏学柱、许勤芝、陶国定、吴勤霞、王峰、鲁西平、宋锐、韩振平、白普、赵娜、肖新宅作为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新野纺织 2021 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许勤芝、陶国定、王峰、韩振平、赵娜、肖新宅、郑军辉作为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新野纺织 2022 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人员涉嫌违反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和《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为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其中,时任公司董事长魏学柱在涉案期间承担公司全面管理职责,是涉案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主要策划者、组织实施者。董事、副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许勤芝,长期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组织财务部门并协调相关部门实施财务造假违法行为;副董事长、总经理陶国定长期在公司任职,知悉公司财务造假事项却未能采取有效的纠正、报告等措施,仍签字并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时任董事、常务副总

热门股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