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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002733)  现价: 12.26  涨幅: -2.23%  涨跌: -0.28元
成交:5803万元 今开: 12.54元 最低: 12.22元 振幅: 2.55% 跌停价: 11.29元
市净率:1.75 总市值: 47.10亿 成交量: 47052手 昨收: 12.54元 最高: 12.54元
换手率: 1.29% 涨停价: 13.79元 市盈率: 38.67 流通市值: 44.84亿  
 

雄韬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华)

公告时间:2024-04-29 20:11:0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华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 2023 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与 2023 年 2 月 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电
子物理与器件专业,工学硕士学位。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处科员、科长(副)、处长(副)、校长助理,深圳国际技术创新研究院院长,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任院长兼党委书记。现任深圳市格灵精睿视觉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烯创先进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华先生曾当选深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深圳市南山区政协委员,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现任深圳市第七届南山区人大代表。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同时,本人已对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 投票情况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加会议次数 (反对票)

8 8 0 0 0
未出现缺席且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会议材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本着忠实勤勉原则,本人积极参与议案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谨慎表决。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赞成,未提出过异议。
2023 年,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股东大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 实际出席
姓名 备注
会次数 会次数 (次)
冯绍津 5 5 5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其中战
略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会 4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就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中有关公司战略方面的内容等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提供了有力保障。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就公司补选董事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3.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加了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完善及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授权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提高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广泛的沟通与交流。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财务情况等。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并及时关注外部政策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规范运作进行了必要的指导、监督和核查。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沟通、邮件传递、在线交流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公司所属行业发展、业务发展、投资并购、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认真准备会议材料,邀请独立董事列席公司年度重要会议,为本人行使职权、独立判断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有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经营发展予以重点关注和监督,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有关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 披露情况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2023 年 4 《关于放弃全资子公司增资 《关于放弃全资子公司增资优先权暨关
2023 年第三次会 月 27 日 优先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核、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 披露情况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2022 年年度报告》公
告》及其摘要》, 告编号:2023-037
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2023 年 4 月 27 日 《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报 《2023 年第一季度报
三次会议 告全文》; 告》公告编号:2023-038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 -
我评价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2023 年 7 月 28 日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62
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2023 年 10 月 30 日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 《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报告的议案》 告》公告编号:2023-088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查,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 披露情况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 年第三次会 27 日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公告编号:2023-041
议 构的议案》
(五)提名董事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补选董事事项进行审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选聘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 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
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2023 年 12 月 28 日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 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候选人的议案》 的 公 告 》 公告 编号:
2023-097
(六)其他情况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产生;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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