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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5024万元 今开: 5.28元 最低: 5.13元 振幅: 3.63% 跌停价: 4.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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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安科技: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刘祖铭)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4 19:10:07

独立董事(刘祖铭)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2023 年 4 月 19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
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19
日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
将本人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19 日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介
刘祖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博士毕业于中南大学材料学专业。历任中国航空工业第六 0 五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室主任,现任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粉末冶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粉末冶金结构材料研究所所长,有色金属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新材料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大百科全书 材料科学卷(第三版)》和《中国大百科全书 矿冶卷(第三版)》编委。主要从事粉末冶金结构材料、轻质高强结构材料和飞机结构腐蚀控制等方面的研究,主持/参加承担国家科技部、工信部和国家自然基金委等部门项目 20 多项,参加了地(水)面效应飞行器、XX 飞机等多种型号的研制。在 AppliedPhysicsLetters、Additivemanufacturing、JournalofMaterialsScience&Technology 和中国有色金属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撰写型号
技术文件 100 多篇/份,出版专著 5 部,起草航空工业标准 1 项,申请/授权国家发明专
利 70 多项、PCT/美国发明专利 13 项,研究成果在多种型号飞行器获得应用,获航空科
学技术二、三等奖 4 项,指导获得湖南省、中南大学优秀论文多篇,获“荆门市青年岗
位能手”称号。2020 年 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19 日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19 日期间,公司
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3年1月1日至4月19日期间,共主持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并履行了对外披露义务,会议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
在2023年1月1日至4月19日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并履行了对外披露义务,会议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19 日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未列席股东
大会。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履行情况
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19 日期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就关于换届选举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2023年1月1日至4月19日期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2023年1月1日至4月19日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或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生产经营等各方面情况,并提交相关文
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信息,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八)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本人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董事会决议执行等相关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本人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提名、选举董事
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周述勇先生、刘守军先生、杨洁丹女士、汤铁装先生、陈小雄先生、曾超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许民利先生、刘建秋先生、项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认为:上述提名、选举的董事具备担任公司相应职务的资格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在2023年1月1日至4月19日期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在2023年1月1日至4月19日期间,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在2023年1月1日至4月19日期间,本人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3年1月1日至4月19日期间,本人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汇报,谢谢!
字页)
独立董事:
刘祖铭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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