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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8887万元 今开: 12.52元 最低: 12.52元 振幅: 10.06% 跌停价: 10.10元
市净率:3.23 总市值: 20.44亿 成交量: 67878手 昨收: 12.63元 最高: 13.79元
换手率: 7.84% 涨停价: 15.16元 市盈率: -36.70 流通市值: 11.16亿  
 

英可瑞:英可瑞-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红日

公告时间:2024-04-25 19:55:39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红日,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保荐
代表人。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 8 月,就职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业务
经理;1993 年 9 月至 1994 年 7 月,就职于中国银行湖南省信托咨询公司;
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3 月,就职于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01
年 3 月至 2003 年 6 月,就职于深圳市巨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深圳经济特区
证券公司),任投行质控部经理;2003 年 6 月至 2007 年 3 月,就职于世纪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任投行委常务董事;2007 年 3 月至 2016 年 9 月,就职于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行委执行总经理;2016 年 10 年至 2020 年 4 月,
就职于卡博特高性能材料(深圳)有限公司(原深圳市三顺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5 月,就职于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吴红日 8 3 5 0 0 否 3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
内,本人均同意公司的各项决议,并针对以下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会议时 会议届次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意见
间 类型
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议案
2023 年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意见:
2023 年 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
5 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独立意见:
2023 年 关于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往来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同意
8 月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 年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 月 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1、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讨论,重点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项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3、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对需要过会的事项内容进行学习,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帮助公司减少运营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相关事项向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独立董事汇报,本人会仔细审阅汇报资料,询问重要事项,并签署资料。本人会与内部审计相关人员沟通,对年度审计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项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查阅公司会议记录等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相关法规着重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其他事项
2023 年,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亦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建言献策。
2024 年,本人将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了解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增强努力自律意识和专业水平,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努力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以上是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红日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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