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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3042万元 今开: 7.80元 最低: 7.73元 振幅: 1.91% 跌停价: 6.27元
市净率:2.23 总市值: 32.81亿 成交量: 38882手 昨收: 7.84元 最高: 7.88元
换手率: 1.11% 涨停价: 9.41元 市盈率: 32.26 流通市值: 27.40亿  
 

银信科技: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3 18:29:09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5 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9,14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140.0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690 号《验资报告》。全部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容器技术的金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和“AIOps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67.72 万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含利息)已全部使用完毕并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账号:15868223590099、1556182804003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
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于 2010 年 3 月 3 日经本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了二次修订。
本期,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北京林萃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1、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AIOps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公司已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
浙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中 关 村 支 行 ) 开 立 新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
1000000110120100057433),将原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林萃路支行(账号:632149096)“AIOps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存入上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东方投行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上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林萃路支行 632149096 账户已于 2021年 7 月 16 日销户。
2、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基于容器技术的金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公司已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868223590099),将原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林萃路支行(账号:632148296)“基于容器技术的金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存入上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东方投行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上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林萃路支行 632148296 账户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销户。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AIOps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已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561828040038),将原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账号:1000000110120100057433)“AIOps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存入上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东方投行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上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000000110120100057433 账户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销户。
4、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容器技术的金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和“AIOps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
村支行(账号:15868223590099、15561828040038)已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销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基于容器技术的金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
产业化项目”和“AIOps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两个项目结项并节余募集资金 23,097.40 万元,原因如下:(1)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
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对募投项目的架构方案、机型选择进行了优化,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的金额,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2)募投项目“基于容器技术的金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和“AIOps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金额较高主要由于办公场地未购置完成。原计划上述两个募投项目拟分别使用募集资金 5,465.36万元和 6,239.74 万元在深圳市南山区购置办公场地,金额约占该两个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 33.03%和 57.50%。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受国内外经济形势不明朗、办公楼地产价格持续低迷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出于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及保障充裕资金流动性作为经营及研发储备等考量,尚未将大量募集资金用于购置办公场地。为了继续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在满足研发所需的情况下使用现有的办公场所作为研发场地,较大节约了募集资金支出。(3)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注销了募集资
金 专 户 — — 平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中 关 村 支 行 ( 账 号 : 15868223590099 、
15561828040038)。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容器技术的金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和“AIOps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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