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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净率:1.00 总市值: 25.04亿 成交量: 18892手 昨收: 6.69元 最高: 6.81元
换手率: 0.81% 涨停价: 8.03元 市盈率: -36.16 流通市值: 15.51亿  
 

裕兴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8 15:49:12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尽责,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一、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3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 2023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8、《关于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核实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四)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2023 年度,公司与依索合成发生的货物销售及代收电费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24 年度,公司拟与依索合成发生的货物销售、代收电费服务及租用仓库业务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将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价格合理、公允,没有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再融资情况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公司编制发行申报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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