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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望时代(600052)  现价: 4.33  涨幅: 2.61%  涨跌: 0.11元
成交:3725万元 今开: 4.20元 最低: 4.20元 振幅: 3.55% 跌停价: 3.80元
市净率:1.21 总市值: 36.55亿 成交量: 86604手 昨收: 4.22元 最高: 4.35元
换手率: 1.03% 涨停价: 4.64元 市盈率: 18.46 流通市值: 36.55亿  
 

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武鑫)

公告时间:2024-04-25 20:17:16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武鑫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武鑫:男,1979 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浙江省 151培养人才。2014 年至今历任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国际金融系主任、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浙商资本市场研究院执行院长,宁波华平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大会及董事会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
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具体参与情况如下表所示:
董事会召开次数 7 股东大会 2
召开次数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姓名 亲自出 现场参 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席次数
席次数 会次数 决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武鑫 7 3 4 0 0 否 1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亲自出席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
均投同意票。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
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及时进行调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
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下列事项予以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时间 事项(议案 意见类型
名称)
2022 年,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重庆汇贤优策
关于公司重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贤优策”)100%股权。报告期内,公司在完成
大资产重组 重组事项后通过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内控程序、严格监督日常经营
整合进展情 工作等措施,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各方面对汇贤优策进行整合,确
况的独立意 保公司日常经营工作规范高效。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整合工
见 作积极有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2023 年 4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月 26 日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
对公司关联 报告期内,为降低公司逾期及涉诉担保的金额和比例,公司为原控股股
方资金占用 东广厦控股代偿相关债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金占用的情形
和对外担保 已解除,此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
的专项说明 动中的往来。上述往来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定价失允和利益输
及独立意见 送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时间 事项(议案 意见类型
名称)
1、通过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查阅本期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9.34 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31.93%。公司 2022-2023 年的担保额度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2、我们要求公司应继续逐步降低对关联方的担保余额,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及时关注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避免或有风险。3、针对已逾期的担保,我
们要求各方尽快予以处理,杜绝因相关问题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一、关于 2022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及预计负债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预计负债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结合了公司
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预计负债事宜。
二、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能够兼顾股东回报及公司可持续
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3-2024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
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关于第十一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届董事会第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控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
二十七次会 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内部控制
议相关事项 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
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提
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公司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拟签订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1、我们要求公司后续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
一步减少和降低对对外担保余额及比例,规避和防范潜在风险;要求公司所
有的对外担保都必须有反担保措施,并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避免出现损害上
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针对已逾期的担保,我们要求各方尽快予以处理,杜绝因相关问题

时间 事项(议案 意见类型
名称)
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 1、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就本次方案变更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
公司与关联 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事项切实可行,同意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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