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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20417万元 今开: 10.93元 最低: 10.70元 振幅: 5.90% 跌停价: 9.92元
市净率:5.18 总市值: 118.23亿 成交量: 185165手 昨收: 11.02元 最高: 11.35元
换手率: 2.46% 涨停价: 12.12元 市盈率: 18.77 流通市值: 82.85亿  
 

株冶集团:株冶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暨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4-04-17 19:33:10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暨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
开了 2024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协商确定了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就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次会议应到委员 5 人,实到委员 5
人,符合相关规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李志军先生主持。
一、经参会委员共同商榷,形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如下:
1、《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我们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我们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经参会委员共同商榷,审议并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 2023 年度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方交易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进行结算,本次 2024 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相关交易亦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进行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本次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状况,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条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
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和财务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创造良好的条件。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准确、完整,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
公司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我们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数据按规定进行追溯调整,使财务数据更加具有可比性,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事项。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其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核意见:该报告充分反应了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
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3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决算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 2023 年的预算方案,公司各部门积极落实完成有关经营指标。该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对 2023 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编制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各项财经法规及规范的要
求,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和2024年度经营目标任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预期,预算编制合理。我们同意《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出具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及有效性,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我们同意《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核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审计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在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勤勉尽责,按时完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确保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独立性。
我们充分发挥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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