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贝岭股票
- 浙大网新股票
- 华东科技股票
- 隧道股份股票
- 深赛格股票
- 光大银行股票
- 中国银行股票
- 永鼎股份股票
- 苏州高新股票
- 新安股份股票
- 精达股份股票
- 中国医药股票
- 东风科技股票
- 金健米业股票
- 西部资源股票
- 招商银行股票
- 中联重科股票
- 中国宝安股票
- 中集集团股票
- 德赛电池股票
- 复星医药股票
- 宇通客车股票
- 中国建筑股票
- 葛洲坝股票
- 大唐电信股票
- 华丽家族股票
- 罗牛山股票
- 中色股份股票
- 京东方A股票
- 新疆天业股票
- 天坛生物股票
- 抚顺特钢股票
- 锦龙股份股票
- 云天化股票
- 振华科技股票
- 国中水务股票
- 华发股份股票
- 飞乐音响股票
- 青岛双星股票
- 中国核电股票
- 中国中铁股票
- 西部矿业股票
- 时代新材股票
- 科达股份股票
- 士兰微股票
- 浦发银行股票
- 中金黄金股票
- 哈投股份股票
- 航天晨光股票
- 同仁堂股票
- 维维股份股票
- 福耀玻璃股票
- 新五丰股票
- 中航资本股票
- 中金岭南股票
- 丰原药业股票
- 四环生物股票
- 哈药股份股票
- 万向钱潮股票
- 中国高科股票
公告日期:2016-06-2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6-29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6月7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权益分派方案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76,780,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1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7日。三、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四、权益分派方法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1 00*****009 黄培钊2 08*****713 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 01*****010 黄林华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16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五、 其他事项1、自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4、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规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之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相应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 数量,具体内容待权益分派实施后另行公告。六、咨询机构: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7楼咨询联系人:赵青、刘耿豪咨询电话:0755-26951598传真电话:0755-26584355七、备查文件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3、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特此公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 上海贝岭股吧
- 浙大网新股吧
- 华东科技股吧
- 隧道股份股吧
- 深赛格股吧
- 光大银行股吧
- 中国银行股吧
- 永鼎股份股吧
- 苏州高新股吧
- 新安股份股吧
- 精达股份股吧
- 中国医药股吧
- 东风科技股吧
- 金健米业股吧
- 西部资源股吧
- 招商银行股吧
- 中联重科股吧
- 中国宝安股吧
- 中集集团股吧
- 德赛电池股吧
- 复星医药股吧
- 宇通客车股吧
- 中国建筑股吧
- 葛洲坝股吧
- 大唐电信股吧
- 华丽家族股吧
- 罗牛山股吧
- 中色股份股吧
- 京东方A股吧
- 新疆天业股吧
- 天坛生物股吧
- 抚顺特钢股吧
- 锦龙股份股吧
- 云天化股吧
- 振华科技股吧
- 国中水务股吧
- 华发股份股吧
- 飞乐音响股吧
- 青岛双星股吧
- 中国核电股吧
- 中国中铁股吧
- 西部矿业股吧
- 时代新材股吧
- 科达股份股吧
- 士兰微股吧
- 浦发银行股吧
- 中金黄金股吧
- 哈投股份股吧
- 航天晨光股吧
- 同仁堂股吧
- 维维股份股吧
- 福耀玻璃股吧
- 新五丰股吧
- 中航资本股吧
- 中金岭南股吧
- 丰原药业股吧
- 四环生物股吧
- 哈药股份股吧
- 万向钱潮股吧
- 中国高科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