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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09
证券代码:002170 股票简称:芭田股份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BATIANECOTYPICENGINEERINGCO.,LTD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公司声明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报告书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特别提示1、公司董事会已于2015年7月24日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于201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2、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147万股,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4、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5、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2月9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2.1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与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6、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300万吨/年聚磷酸高效生态复合肥工程二期项目、智慧芭田大数据综合平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7、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股利分配政策,关于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详细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8、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目录释义......6第一节本次非公开……[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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