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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达: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公告日期:2017-04-0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二〇一七年四月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元达”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广州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核,内核机构同意出具专业意见。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至出具此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之签章页)项目主办人:于大朋 陆磊 于丽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4月6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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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仍帖2017-05-02 21: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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