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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证监会举报,有人试图用置顶特权影响股价走势

李奇

(发表于: 安彩高科股吧   更新时间: )
向证监会举报,有人试图用置顶特权影响股价走势
大家可以点击他的名字,为什么他发的帖子可以置顶?别人的就不行?他在好些股吧发了置顶的帖子?他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团伙?吧主敢将我的帖子置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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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圭
    明显是团伙
    2015-11-11 23: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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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丰片
    打倒顶置帖!
    2015-11-12 0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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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旃耳
    会管吗?
    2015-11-12 07: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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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赖峡
    举报置顶贴
    2015-11-12 07: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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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卓事
    帖里佷多内容存在涉嫌误导、诱导散户交易行为。
    2015-11-12 07: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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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蔚曲某
    置顶一出.股价就跌
    2015-11-12 07: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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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霍相肩
    顶,支持
    2015-11-12 08: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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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伊眼
    以后应该会整顿这些的,
    2015-11-12 08: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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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邵洛
    属于配合机构欺骗散户的行径
    2015-11-12 08: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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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容白
    这家伙很会利用法律的空档并以打擦边球的方式误导交易,但他打错算盘了,法律规定没他想象的这么简单!
    2015-11-12 08: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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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贺忘
    三种应负的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我国证券法规定禁止券商等机构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故只要券商等有此行为即构成侵权;如果还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就应当按照民法中侵权行为处理,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81条,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行政责任主要有:取消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8荆规定,券商等主体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015-11-12 08: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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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葛非具
    举报!
    2015-11-12 09: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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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吏
    举报
    2015-11-12 09: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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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蓬旦押
    必须支持,这种行为就是欲盖弥彰
    2015-11-12 2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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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条
    继续支持
    2015-11-12 23: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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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郦牛助
    依法打击,严惩不贷
    2015-11-13 07: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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