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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梅沁

(发表于: 万和电气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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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14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6-032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电气”或“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9月9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5.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9月23日。三、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9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四、权益分派方法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9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1 08*****303 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2 01*****687 卢础其3 01*****184 卢楚隆4 01*****997 叶远璋5 01*****309 卢楚鹏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9月13日至登记日: 2016年9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五、咨询机构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咨询联系人:卢宇阳 李小霞咨询电话:0757-28382828传真电话:0757-23814788特此公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9月13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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