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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6-04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证券代码:002609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案)二零一六年六月声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特别提示1、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N号(以下简称“集合计划”或“鑫众N号”)的次级A份额。鑫众N号份额上限为1亿份,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次级份额又分为次级A份额和次级B份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健先生以4,000万元全额认购鑫众N号次级B份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翠英女士对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对次级A份额在集合计划清算时获配资产不足以支付次级A份额剩余本金的差额部分提供补足责任。集合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捷顺科技股票。3、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12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10人。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5、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公司股票数量约为553.10万股,涉及的股票数量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92%,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32个月,自本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7、兴证资管鑫众N号所获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集合计划名下之日起算。8、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目录释义 ......4第一章 总则......6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7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8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10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11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3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20第八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21第九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24第十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25第十一章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协议主要条款......27第十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30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31释义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捷顺科技、本公司、公司指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捷易付 指 捷易付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子公司捷顺科技股票、公司股票指 捷顺科技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即捷顺科技A股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指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草案、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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