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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都帝问

(发表于: 安科生物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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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1-27

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15-088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科生物”)于2015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68号)文件,具体情况详见《安科生物: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截止目前,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标的资产上海苏豪逸明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逸明”)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苏豪逸明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苏豪逸明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11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773404271XL),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双方已完成了苏豪逸明100%股权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公司已持有苏豪逸明100%股权。(二)后续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其他相关后续事项主要为:1、公司应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部分对价;2、公司应就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及上市手续;3、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487,007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4、公司应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订备案等事宜的登记、备案手续。二、中介机构意见(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且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安科生物已合法取得了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安科生物将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现金对价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同时还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不会因上述程序性事项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二)律师意见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1、安科生物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授权和批准合法、有效,具备实施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定条件。2、安科生物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已办理了相应的权属变更手续,上市公司已依法取得苏豪逸明100%的股权权,上述标的资产过户行为合法、有效。3、安科生物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尚未完成股份登记、上市手续,安科生物将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登记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章程修订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不会因上述程序性事项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在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将实施完毕。三、备查文件目录1、《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法律意见书》;3、上海苏豪逸明制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特此公告。……[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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