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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11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7-047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持股5%以上的股东胡德霖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德霖先生的《关于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原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持有公司股份214,970,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8.35%,其中75%为高管限售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德霖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万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二、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自2017年2月16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德霖先生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后,尚未减持公司股份,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三、减持计划调整情况根据2017年5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德霖先生决定对2017年2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涉及的减持计划做相应调整,调整后减持计划内容如下:1、减持股东名称:胡德霖。2、减持目的:股东自身资金需求。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时,自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4、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期间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万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98%,未超过本年度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及交易方式确定。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调整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一。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调整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二。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如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情况,减持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四、承诺及履行情况胡德霖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任何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已履行。胡德霖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还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届满后,在发行人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一直严格履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德霖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承诺。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相关风险提示1、胡德霖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胡德霖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2、本次减持调整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 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3、胡德霖先生本次减持不具有下列情形:(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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