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贝岭股票
- 浙大网新股票
- 华东科技股票
- 隧道股份股票
- 深赛格股票
- 光大银行股票
- 中国银行股票
- 永鼎股份股票
- 苏州高新股票
- 新安股份股票
- 精达股份股票
- 中国医药股票
- 东风科技股票
- 金健米业股票
- 西部资源股票
- 招商银行股票
- 中联重科股票
- 中国宝安股票
- 中集集团股票
- 德赛电池股票
- 复星医药股票
- 宇通客车股票
- 中国建筑股票
- 葛洲坝股票
- 大唐电信股票
- 华丽家族股票
- 罗牛山股票
- 中色股份股票
- 京东方A股票
- 新疆天业股票
- 天坛生物股票
- 抚顺特钢股票
- 锦龙股份股票
- 云天化股票
- 振华科技股票
- 国中水务股票
- 华发股份股票
- 飞乐音响股票
- 青岛双星股票
- 中国核电股票
- 中国中铁股票
- 西部矿业股票
- 时代新材股票
- 科达股份股票
- 士兰微股票
- 浦发银行股票
- 中金黄金股票
- 哈投股份股票
- 航天晨光股票
- 同仁堂股票
- 维维股份股票
- 福耀玻璃股票
- 新五丰股票
- 中航资本股票
- 中金岭南股票
- 丰原药业股票
- 四环生物股票
- 哈药股份股票
- 万向钱潮股票
- 中国高科股票
邦讯技术: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日期:2016-02-03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2016]AN046-1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BeijingGrandwayLawOffices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邮编:100005电话(Tel):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010-66090016网址:www.grandwaylaw.com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2016]AN046-1号致: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邦讯技术”或“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邦讯技术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次持股计划”)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本所律师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特作如下声明:1、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所律师对该等事实和规定的了解和理解发表法律意见。2、邦讯技术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实和文件材料,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资料均已向本所披露;其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的,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遗漏之处及误导性陈述,其所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及其他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士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证言或文件的复印件。3、本法律意见书仅供邦讯技术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律师根据《指导意见》、《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邦讯技术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邦讯技术实施本次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邦讯技术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2年4月首次发行社会公众股2,668万股,2012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邦讯技术”,股票代码:300312。邦讯技术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6月13日签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493446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 区4 号楼一层,法定代表人:张庆文,注册资本:16,002万元,经营范围:通信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电力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工器材、电气机械、广播电视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批发通信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力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工器材、电气机械、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计算机系统服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用户管线建设;租赁设备;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查阅邦讯技术的《营业执照》、章程及邦讯技术发布的相关公告,邦讯技术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出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综上,本所律师认为,邦讯技术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 1 300312股票之确权[7.13微评集]
- 2 8月10日股票重新到帐,代码400148,9月5日开始交易。上述正常流程。每周交
- 3 其实退市的股票,有的是自己主动退市的,有的是知难而退的,有破罐子破摔的,退市听证
- 4 我一个朋友就买了三只ST带星,其中有两只己经退市,其中一只就是这只。叫他不要买S
- 5 2个星期了没出结果还有点戏。第一要重估能盾资金,使资产转正,营收超亿。第二重整方
- 6 邦讯如果都玩不转,就没有哪个st能回来了。
- 7 一些人不是公布公司电话就是持续拨打热线,在公司焦头烂额的时候,别添乱帮倒忙行吗,
- 8 周三回复提前一天买入邦讯,公告说不晚于24日回复,我不信你能再次延迟回复又不信你
- 9 *ST邦讯(邦讯技术300312)索赔:预计2021年扣除后营收超亿元“
- 10 $*ST邦讯(SZ300312)$目前来看,张大哥活着需要勇气!被法院限制高消费
- 上海贝岭股吧
- 浙大网新股吧
- 华东科技股吧
- 隧道股份股吧
- 深赛格股吧
- 光大银行股吧
- 中国银行股吧
- 永鼎股份股吧
- 苏州高新股吧
- 新安股份股吧
- 精达股份股吧
- 中国医药股吧
- 东风科技股吧
- 金健米业股吧
- 西部资源股吧
- 招商银行股吧
- 中联重科股吧
- 中国宝安股吧
- 中集集团股吧
- 德赛电池股吧
- 复星医药股吧
- 宇通客车股吧
- 中国建筑股吧
- 葛洲坝股吧
- 大唐电信股吧
- 华丽家族股吧
- 罗牛山股吧
- 中色股份股吧
- 京东方A股吧
- 新疆天业股吧
- 天坛生物股吧
- 抚顺特钢股吧
- 锦龙股份股吧
- 云天化股吧
- 振华科技股吧
- 国中水务股吧
- 华发股份股吧
- 飞乐音响股吧
- 青岛双星股吧
- 中国核电股吧
- 中国中铁股吧
- 西部矿业股吧
- 时代新材股吧
- 科达股份股吧
- 士兰微股吧
- 浦发银行股吧
- 中金黄金股吧
- 哈投股份股吧
- 航天晨光股吧
- 同仁堂股吧
- 维维股份股吧
- 福耀玻璃股吧
- 新五丰股吧
- 中航资本股吧
- 中金岭南股吧
- 丰原药业股吧
- 四环生物股吧
- 哈药股份股吧
- 万向钱潮股吧
- 中国高科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