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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虹计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提供服务的事前认可函

耿勃设

(发表于: 华虹计通股吧   更新时间: )
华虹计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提供服务的事前认可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4-13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提供服务的事前认可函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需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为公司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提供财务顾问、法律、审计及评估服务。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相关的《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提供服务的议案》事前予以认可:公司需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为公司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提供财务顾问、法律、审计及评估服务。其中聘请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为法律服务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各中介机构的工作量及实际进展情况确定服务价格。我们认为: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将与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相关的《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提供服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本页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提供服务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章页)独立董事签字:陆强 _____________张肇平 _____________韩斌 _____________2016年4月12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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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禄妆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提供服务的议案》 公司需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为公司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提供财务顾问、法律、审计及评估服务。其中聘请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为法律服务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各中介机构的工作量及实际进展情况确定服务价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04-12 18: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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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布
    md,磨矶了两个月中介机构才进场干活
    2016-04-12 1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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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寇钓伊
    完犊子的节奏
    2016-04-12 21: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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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盛曼纽
    哈哈哈
    2016-04-12 2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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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松而兄
    股东大会没审议就去评估了?你们真有才啊!
    2016-04-12 23: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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