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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桂卷甸

(发表于: 天孚通信股吧   更新时间: )
天孚通信: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2-05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16-002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2,06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9.68%;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0,078,12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56%。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2月17日。3、依据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发布《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朱国栋、王志弘作为公司董事,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情况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号)核准,公司发行新股1524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335万股。其中1524万股新股于2015年2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老股转让的335万股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后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额由5910万股变更为7434万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74,34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59,1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5,240,000股。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公司股东朱国栋、王志弘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期间届满后,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若公司的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5年8月17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公司股东朱国栋对于减持意向作出说明:本人作为持有天孚股份的5%以上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天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的十二个月内,本人意向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20%;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意向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的4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本人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在减持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2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东重庆麒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天特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丰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乾振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3、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股东公开转让的股份(即老股转让)335万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老股转让获得配售的股东共计40名,具体名单详见下表……[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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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於奎志
    周五涨停板
    2016-02-04 17: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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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席至曹
    完了,天孚限售股大小非解禁了,抛压汹涌,明天暴跌!
    2016-02-04 19: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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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杆动
    1000万股
    2016-02-05 11: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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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席至曹
    2016-02-05 14: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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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郦玳角
    2015年7月不是已经承诺一年内不减持么,反应过度了
    2016-02-05 20: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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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庞舷
    依据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发布《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朱国栋、王志弘作为公司董事,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2016-02-27 13: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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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仰只制
    互联网金融的证通电子也有潜力!
    2016-03-19 05: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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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慎迅
    2016-07-10 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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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詹浙海
    2016-08-07 15: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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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麴可育
    2016-09-27 21: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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