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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1-26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7-007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992 号),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4.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5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29,032,641.86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467,358.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第 17166号验资报告。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专户开立、存储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7年1月26日,公司(“甲方”)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乙方”或“开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或“中德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1、 银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账户名称: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51651010018800009968专户余额:截止2017年1月26日,专户余额30,700,000元用途:熙菱“魔力眼”智慧安防平台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账户名称: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651651010018800010003专户余额:截止2017年1月26日,专户余额10,000,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6,832,641.86元)用途:补充营运资金2、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户名称: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121908229110242专户余额:截止2017年1月26日,专户余额 15,660,000元用途: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账户名称: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121908229110239专户余额:截止2017年1月26日,专户余额26,060,000元用途:信息安全审计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3、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户名称: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991902833110807专户余额:截止2017年1月26日,专户余额10,000,000元用途:补充营运资金4、 银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户名称: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512090100100064929专户余额:截止2017年1月26日,专户余额8,880,000元用途:补充营运资金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1、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专户仅用于公司熙菱“魔力眼”智慧安防平台及产业化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安全审计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发行相关的各种费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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