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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56:恒丰纸业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濮呆岭

(发表于: 恒丰纸业股吧   更新时间: )
600356:恒丰纸业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28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6-010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三)2017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9份。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共计支付其2017年度审计费用4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钱学仁先生、周斌先生、于世伟女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特此公告。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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