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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81:青海春天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家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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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1-14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15-058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为其进入重整程序前所发生诉讼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原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有关规定对涉及诉讼债权本金部分的3%予以了预留,且该诉讼与我公司目前业务无关,因此该诉讼不影响我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管理,对我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也无负面影响涉案金额:借款本金8,876万元及利息一、诉讼基本情况2012年5月21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周亚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国新”),要求其偿还借款,涉及诉讼金额为13,856.6667万元,由原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成矿业”)、贤成集团有限公司、黄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于贤成矿业进入重整程序,该诉讼审理于2013年6月中止,至2013年10月恢复。2014年3月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西宁国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周亚偿还借款本金8,876万元及利息;贤成矿业、贤成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贤成矿业不服上述判决向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及申请再审。该诉讼事项在贤成矿业重整期间相关临时公告、2013年和2014年定期报告及我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均已披露。二、诉讼进展情况近日,我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2086号《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贤成矿业再审事由和理由不能成立,于2015年8月31日作出裁定驳回贤成矿业的再审申请。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15-058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贤成矿业于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间开展重整及《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该诉讼事项将依据我国《破产法》和经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的贤成矿业《重整计划》关于普通债权、尚未确认债权及已知未申报债权清偿的相关规定执行,贤成矿业并已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对涉及诉讼所涉债权本金部分的3%予以了预留,且该诉讼与我公司目前业务无关,因此该诉讼不影响我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管理,对我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也无负面影响。特此公告。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11月13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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